2003年最畅销的新书之一是《中国农民调查》,该书一经出版,几乎所有关心农民、农村、农业问题的知识分子人手一册。虽然它是一本文学作品,专业性学术性并不高,內容流于感情化,里面一些数据和评论失实,但它再次引起了全社会对三农问题的关注。
《中国农民调查》偏重于从政治的眼光看待现代中国农村的改革,现在,让我们从经济的角度来分析一些问题。
一
农村中的收入差异和贫富分化
根据《中国经济年鉴》,2000年中国城市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为6279.98元,农民年纯收入为2253.42元。根据这些数据,许多学者估计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为3:1。而根据世界银行的估计,若把城市居民享有的补贴算进去,城乡居民收入比例高达5:1。这就是农村存在的收入差异和贫富分化,而这正是一些农村社会问题的根源。我们许多人只停留在表面,高呼农民增收,而极少有人进一步考虑这一点。
我们以山东省为例,2000年山东省农民人均纯收入2659元,但达到这一平均线的农户不足40%,高达60%的农户人均纯收入在平均线以下。下面是我对各层次农村家庭的分析。
在农村中,有一部分农民先富裕起来,他们能够利用手中的资金购买先进的生产工具,能够采用先进的农业技术,也可以从事其他非农业的行业,如从事农村的运输业、服务业。有些人甚至进入城镇从事劳动和经营,但由于严格的户籍制度,他们仍属于农民行列。这些家庭一般拥有高于普通农户的年收入。
而普通家庭缺乏必要的财力,不能采用先进的机械和技术,一般只能靠天吃饭。这些家庭属于普通收入的家庭。当然,这些家庭也有劳动力进城务工以获得收入的。
还有一些家庭,他们缺乏劳动力。我们知道劳动力主要是成年男子是农业生产中的最重要的因素,缺乏劳动力,就意味着无法进行正常生产,无法取得正常的收入以维持家庭的支出。这些家庭一般属于低收入群体。
而且即使在收入均等的情况下,由于农户日常支出的不同,也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条件差异。
根据持久性收入假说,由于农业的市场风险和气候因素引起的农民收入的不稳定性,以及农村农民为养老和一些不合理的消费方式(如婚嫁、建房等)的高储蓄,农民一般保持低消费的倾向。但有两种在现阶段比较特殊的家庭群体,他们的支出较高于普通农户,造成其经济状况的拮据。一种是存在老弱病残的家庭,一种是有较高教育支出的家庭。
我们知道,由于农村养老制度的严重不健全,农民自己承担着赡养老人和养育子女的巨大负担;由于农村医疗保障体制的严重不健全,农民无法享受正常的医疗卫生保障,自己承担着绝大部分的医疗费用。因此,那些存在老弱病残的家庭通常是特别困难的。同时,农村中子女受高等教育的农户并不占多数。以山东省平均年纯收入2659元为例,一个三口之家的年纯收入为7977元,而中国人民大学普通本科生一年所缴费用一般在6800元以上,而一年的生活费用最低在3000元以上,这样仅教育一年支出9800元以上,这已经是入不敷出,家庭还要支付日常的水电等生活费用,以及春节等节日的开支。所以,这种家庭一般是十分困难的。
这两种家庭往往是经济状况比较差的。
以上是关于农村中收入差异和贫富分化问题的分析。由于农村收入差异和贫富分化,按人口同比例征收农业税的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这是农业税的弊端,它不仅没有给予困难家庭相应的扶持,反而加重了他们的负担。而且,相对于城市,农村中缺乏调节缓和社会矛盾的机制,所以,农村中的收入差距比城市中更能引发矛盾冲突。《中国农民调查》中发映的很多问题其实都是这一深层原因引起的。
二
户籍制度对经济发展利与弊的权衡
我国农村潜在剩余劳动力高达1亿多,农业的无利可图以及城市的高速发展之间的巨大反差,使许多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形成了一个重要的社会群体——农民工。
首先,让我们分析一下农民工的处境。
大批的农村青壮年涌入城市,从事劳务,其中很多人,他们长年工作在城市中,甚至已经脱离了农业生产,所以,他们从根本上已不是农民。但由于户籍制度这一无法逾越的障碍,他们无法得到同城市居民一样的工作和生活的待遇,得不到城市的认同。这些人的子女本应在城市接受教育,但由于城市无法提供这一条件,他们只能将子女送回农村。这些子女接受了一定教育,又回到城市,从而又开始又一个循环。这种户籍制度的限制,使同样生存在城市中的人,无法享有同样的居住、受教育、医疗卫生等福利待遇,是如此的可笑,不可理解。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有人开始反对户籍制度,而直到今天这个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而且我相信在以后很长一段时期内,户籍制度依然不会被废除。原因我将在下文中分析。
上面我们分析了户籍制度对社会福利的影响,现在我们系统地分析一下其对经济发展的利与弊。
户籍制度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使种田几乎成为其收入的唯一途径。家庭为了生存,就必须拥有一个成年男子,从事农业劳动。拥有的成年男子越多,成人后分到的土地就越多,从而得到更多的农业收入。令农村劳动力的边际成本(即他的成长、抚育等生活费用)为mc,边际收益(即他所分到的土地创造的收入)为mr,只要mc≤mr农民增加劳动力就是理性的。事实上,这个式子或许不成立,因为很可能是mc>mr.但由于农民判断能力的有限以及其主观的期望,农民往往是增加劳动力供给。这就增加了生育,增加了人口,从而扩大了粮食需求量,政府进一步努力通过行政政策加强对农民种田的控制,农民又开始增加劳动力供给,于是形成了下图所示的恶性循环。
强化驱使
农民种田
生育
增加劳动力
户籍制度
人口增加
强化对农民控制
粮食需求量增加
那么我们因此就废除户籍制度吗?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中国的就业形势。
就中国城镇而言,最近几年,每年大约需要为2400万人安排工作。其中包括800万的失业人员,600万的下岗人员(包括国有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这是1400万;另外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包括高中毕业生、大学毕业生和转业军人。这显示了城市就业形势的紧张。
况且,我们现在的失业是结构性失业,普通劳动力严重供大于求,而农村劳动力恰恰缺乏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废除户籍制度,农村1亿多剩余劳动力中即使只有一半流向城市,也会加剧城市本来已经紧张不堪的就业局面。结果只能是增加城市失业人口。我们知道,城市居民一旦失业,就失去了所有收入来源,维持生活都很困难,只能依靠政府救济。中关村大街街头许多办假证件、发票的人都是城市失业人员,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的处境。因此,废除户籍制度,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不仅不会增加社会财富,反而加重了社会负担,造成社会混乱,将严重影响经济发展。而如果使这些劳动力暂时不涌入城市,留在农村,依靠土地和农业,是可以自力更生地维持生活的。
所以,综合考虑户籍制度的利弊,在现阶段情况下,我不赞成废除户籍制度,虽然它是《中国农民调查》的主要矛头所指之一。当然,当我们有能力解决这一问题时,我们就会毫不犹豫的废止户籍制度,因为它的确违背了人的平等、自由和尊严的与生俱来的权利。
1亿农村剩余劳动力是我们发展经济的巨大的社会资源,不能让其白白浪费在农村。我的折衷方案是暂时保留户籍制度,引导这些剩余劳动力,依靠中小城镇和乡镇企业,就近就业,创造财富,增加收入,推动经济发展。国家加大对中小城镇和乡镇企业的财政和技术扶持,通过技术教育等手段提高这些劳动力的素质。对于农民工,国家保护其权利,保障其生活条件和福利,安置其子女在城市中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绝对不允许他们受到任何的歧视待遇。
人生来是平等的。我们的社会所追求的不应是某种统计数字或者某种外在形象,而应是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使每个人都能享有与生俱来的平等、自由和尊严的权利,无论其身处何地,无论其地位高低。这应是我们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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