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预防为主狠抓落实
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同志在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xx年3月19日)
同志们:这次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会议上讲话,传达贯彻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研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把全市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会上王局长还将代表市局党组作重要讲话,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去年的工作和今年的任务讲几点意见。
一、20xx年全市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基本情况
去年,全市国税系统紧紧围绕市局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税收工作中心,从强化教育、深化监督、加强预防入手,以实现“六个新”的工作目标为重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抓巩固、抓落实、求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廉政教育,国税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明显增强。各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断创新教育形式,选好活动载体,努力使廉政教育入情、入理、入脑、入心。一是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市局与检察院联合制作了预防职务犯罪图片展,在全市进行了巡回展览,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组织广大干部积极参与全市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知识答题活动,在全系统掀起了学法、守法、依法行政的新高潮。二是开展“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教育。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在全系统开展了“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国税干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责任重于泰山》、《扭曲的人生-李真案例剖析》等警示片,广泛开展座谈讨论,引导大家算好政治、经济、人生和家庭“四笔帐”,增强遵纪守法、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四是加强正面典型教育。各级积极开展了向张群同志学习活动,组织人员观看了《为民书记—郑培民》录像,用先进的模范事迹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在系统内逐步形成了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二)狠抓制度落实,源头防范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去年以来,各级注重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制度的落实:一是严格落实离任审计制度,先后对茌平、冠县国税局主要领导进行了离任审计,加强了内部管理。二是严格落实了谈话提醒制度。针对系统内个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局长或纪检组长对所属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收到良好的效果。三是坚持了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去年年底市局组成四个检查小组,先后对所属8个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巡视检查,开展了廉政测评,领导班子好票率达到94.8。四是规范了基层财务管理制度。在全系统推行了县级局财务集中核算制度,认真清理、取消“小金库”,实现了对基层财务管理权的有效监控。
(三)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两权”监督制约进一步深化。去年,我们把深化“两权”监督制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切入点,通过引入ISO质量管理体系,吸收“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核心思想,突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过程监督,确保监督取得实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把执法和管理的范围、权限,分解落实到各环节和岗位,形成了科学、规范、完整的制度体系。根据每个环节工作职责的不同,制定了规范的程序,对每项工作如何办理以及办理的标准、要求等均作了详细的规定,并建立了严格的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办法,运用微机监控、日常督查等办法,及时发现和纠正税收执法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去年8月份,在全系统开展了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对所有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四)围绕行评抓行风,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按照省局和市纪委的要求从去年8月份开始,在全系统积极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优化经济环境”活动。一是层层动员,统一思想,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行评工作的认识。市局和县局都建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行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并向社会各界深入宣传国税部门加强行风建设的措施,营造声势,使评议工作深入人心。二是组织开展调查问卷活动。各级积极开展社会问卷调查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及建议。市局共向全市纳税人发放调查问卷20xx余份,国税部门的满意率达到95.5。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全系统重新聘请了162名廉政监督员,层层召开行风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系统内行业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四是通过落实办税“八公开”、推行“一窗式”、简化审批程序、拓宽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功能等措施,切实为纳税人搞好服务。对此,《聊城日报》在头版进行了专题报道。五是实施“七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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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制度,并组织人员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进一步纠正了行业不正之风。去年,全系统在行风评议中有5个县局在当地获得第一名,市局荣获全市行风建设“十佳单位”。
(五)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信访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我们按照“重心下移,责任下移”的要求,从完善信访工作查办制度入手,把越级、重复信访降到最低限度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大了对有关问题的处理和信访案件查办的力度。去年,市局共受理群众举报11件,比上年减少4件。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中,各级对外查案件能够做到积极协调配合,自办案件较好地坚持了“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并能做到在查处的同时,履行教育和保护干部的职能。20xx年,全系统共有6人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高,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完全形成;有的单位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管理偏松,甚至出了问题遮遮掩掩,存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不进行或不敢责任追究;收“人情税”、“关系税”和“吃拿卡要报”等现象在个别单位依然存在;有的服务意识差,工作态度粗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主动、打折扣、不到位,引起了纳税人的不满。以上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地损害了国税机关和国税干部的形象。在纪检监察工作上有的单位平平淡淡,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没亮点,创新不够;有的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在案件审理查处、大宗物品购买等方面参与监督不到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等。对上述问题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xx年全市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三次会议精神,按照省局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进一步把全市国税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努力为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纪检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来抓,每个时期的工作计划都要紧贴全局阶段性中心任务去做,坚持做到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将纪检监察工作贯穿于全年税收中心工作的始终。各级在工作中要注重发挥好纪检监察的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作用,为税收中心工作更好的服务。一要强化教育职能。要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廉洁自律意识、干事创业的能力,为完成税收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二要强化监督职能。要通过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开展明察暗访,落实服务承诺,促进广大国税人员转变作风、文明执法、优化服务,切实保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完成税收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三要强化惩处职能。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惩处系统内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滥办事的违法违纪行为,为完成税收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要强化保护职能。各级要对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坚决支持爱护;对那些工作平庸,自己不干事、干不成事,并且对干事者说三道四、评头论足的,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该组织处理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对那些嫉贤妒能、造谣中伤、诬告诽谤的,坚决依纪依法进行追究,努力为广大国税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撑腰壮胆、保驾护航,为完成税收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突出“两个重点”,进一步深化“两权”监督制约
各级国税部门要在深入落实好《“两权”监督制约实施意见》的基础上,选准突破口,抓住“重点部位和重要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在行政管理权上要将监督的重点部位放在掌握人、财、物权力的岗位和人员上,在税收执法权上要将监督的重点部位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税务稽查等征管一线的岗位和人员上。同时,各级要对容易发生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行为的重要事项,如大宗物品购买、基建工程、人事安排等,也要进行重点监督,把违法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中。
在监督措施上,一是深入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各级要坚持不懈地搞好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充分发挥其“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机制优势,确保“两权”监督制约落实到位。二是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执法监察要重点围绕税收执法中的税款入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使用、税款征收、稽查处罚和行政管理中的经费管理、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人事管理等案件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来进行。今年市局将继续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活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三是要结合税收征管业务重组,完善资源配置,简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督制约。三是认真贯彻《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考察预告、任职试用期、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人事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四是在财务管理上、在大宗物品购买上,要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杜绝“暗箱”操作。五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市局规定,在竞争上岗、大宗物品购买、基建项目招投标、重大案件审理等工作上,各县(市区)局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如发现没有进行监督、搞暗箱操作的,市局将进行严肃处理。
(三)强化“三项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要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强化措施,创新教育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下工厂、尝艰辛”,“进军营、强纪律”,“访贫困、知满足”,“探监狱、敲警钟”等内容丰富、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各级要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特别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教育干部,引导和武装干部,坚定广大国税干部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为人民全心全意服务的宗旨意识。在教育形式上,既要坚持理论灌输,又要经常对干部进行现实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特困企业、农村走一走、看一看、比一比,还可以带领大家到革命圣地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使大家经常想一想参加革命为什么,手中的权力用来干什么,以此来增强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意识。
二是加强典型警示教育。要运用系统内或其他部门已经处理的、有典型和教育意义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采用“案例剖析、以案说法”等形式,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深入剖析,从中吸取教训。在教育方式上,除组织收看警示录像片、召开座谈讨论会外,还可以把监狱、劳教场所作为警示教育基地,不定期地组织干部到监狱、劳教场所进行参观,听取犯罪人员的忏悔报告。通过活生生的事例,鲜明的对比,在干部思想深处引起强烈的震撼,以此来警示和教育大家,使广大干部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是加强党纪条规教育。各级要结合国税工作实际,根据人员变动、任务变化、形势发展,及时进行党纪条规教育,使大家知规矩,懂法律,不蛮干,依法办事。当前要组织广大国税干部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学习落实。在教育形式上,要利用固定的学习时间进行集中辅导,依托“山东国税廉政网页”进行自学,采取举办培训班、聘请专家授课、组织考试等方式,提高学习效果。今年下半年市局将组织一次全员党纪政纪条规考试,在全系统掀起学习党纪政纪条规的高潮。
(四)做好“四件大事”,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突破
1、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今年各级要把案件查办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案件频发多发的重点单位和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规定、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领导干部在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服装制作等工作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查处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比较强烈的不正之风和严重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切实起到查防并举、以儆效尤,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在办案工作中,一是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要敢于办案、善于办案,保证办案工作依法依纪进行。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不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对有关责任人也要追究到底,决不能“轻描淡写”,坚决制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二是增强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并重的意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住不放,防止问题发展蔓延,更好地履行保护干部的职能。三是实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纪检监察重要信访查处结果公示暂行办法》,切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四是对发生违法违纪案件不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报告的,不仅追究“一把手”的领导责任,还要在目标考核中加倍扣分;对各县(市、区)局自查、属实的案件要加分。五是加强与地方纪委、检察、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办案指导和督办力度,整合办案力量,形成办案合力。
2、大力实施“阳光作业”,建设阳光国税。今年省局将在全省国税系统实施“阳光作业”,市局将下发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局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对内要将人事管理中的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奖惩和财务管理中的经费分配、财务收支、大宗物品采购、基建招投标、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实行最大化的公开,使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在公开中得到充分发挥。在公开形式上,主要采用在办公场所或局域网上设立政务公告栏、召开政务发布会,利用党组民主生活会、全体干部大会进行通报或通过民主监事会、群众议会议事小组等形式,实施对上述内容的公开。对外要继续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通过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搞好“窗口”服务;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搞好“政策”服务;全面提速增效,搞好“环境”服务,坚决兑现服务承诺和“提速”承诺。在公开形式上,各级要公布省市县三级投诉电话、公开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立政务公告栏,在新闻媒体刊登公开的内容,开设国税网站,召开政务公开发布会等进行公开。
实施“阳光作业”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一要加强领导。各级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组织,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县(市、区)局主要领导要作为“阳光作业”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齐抓共管。各级税收业务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需要公开的内容,制定实施细则。同时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及广大干部参与的积极性,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三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反对搞虚假,反对应付群众,走过场。四是搞好经验交流。各级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报送推行“阳光作业”的信息及有关材料,便于推动工作的开展。市局将在适当时机召开经验交流会。
3、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自觉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尤其要严格遵守八项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要针对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和落实以下四项工作:(1)各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作,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基建工程及大宗物品采购事项,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和赠送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准授意或默许他们利用领导干部的影响谋取私利;(4)从实际出发,认真清理用公款为干部职工个人谋私利的问题,认真清理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
4、进一步加强巡视检查工作。各级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工作报告、任期交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财产收入和重大事项申报等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基建工程及大宗物品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局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巡视检查工作力度,按照省局要求成立巡视组织,配备专职人员,健全工作制度,完成不少于二分之一县(市、区)局领导班子的巡视检查,两年内对各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巡视检查一遍,使这项工作逐步迈入经常化、规范化、专职化的轨道。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反腐倡廉工作的全面完成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贵在落实,再好的思路、再完善的制度、再有力的措施,如果不去认认真真抓落实,只搞纸上谈兵,空对空,只能是流于形式,见不到实际效果。为此,全市国税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一)领导认识要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矛盾多、难度大,而且会触及到一些人的切身利益,能否深入、有效的开展下去,关键在领导班子,领导班子的关键在“一把手”。因此,各县(市区)局领导班子要切实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件大事来抓。领导班子的正职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抓;要带头落实总局、省局党组提出的“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作的要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不断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切实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坚持清清白白地做人,公公正正地做事,带头做反腐倡廉的表率。
(二)齐抓共管要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关系到全系统各级机关、各个部门、每个人的大事情。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主要领导到一般干部,从职能部门到牵头单位,从领导班子到科室、分局,都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工作目标、职责范围,确保责任到位,责任到人。为切实做好市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一岗两责”,按照省局的要求,市局将对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任务和责任,逐项逐条地进行细化和分解,明确具体的牵头和配合单位的工作任务及责任内容,并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局也要参照此做法,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省局、市局将在下半年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责任到位。
(三)监督检查要到位。今年要着重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分局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加强对执行民主决策、公开办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国税干部执法、服务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在监督检查的形式上,除开展正常的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外,要做到“三访”:一是坚持明察暗访。市局每季度将开展一次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座谈走访。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经常性地深入企业、个体户了解税务人员执法、服务情况,改进工作,树立形象。通过开展社会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三是跟踪回访。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组织人员进行跟踪回访,检查税务人员有无违规检查现象。检查考核结果要与评先创优挂钩,与干部的选拔任用挂钩,与目标责任奖惩挂钩,做到功过分明。
(四)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各级要按照总局提出的纪检监察干部要练好“三个基本功”的要求,采取多种途径,切实加大教育和培训的力度,强化对政治理论、税收知识、财务知识、计算机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工作水平,造就学习型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效地指导工作。从今年开始,各县(市区)局纪检监察部门每年要向市局报送2篇有价值的调研文章,每月报送1篇纪检监察信息,市局年底通报情况。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法,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四个善于,即善于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善于组织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善于抓住时机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善于依靠领导,发挥部门作用抓好工作落实,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展的需要。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向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做好今年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让我们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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