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做法
1、强化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
自《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切实按照“领导干部要熟悉,组织人事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局党委始终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能充分利用局党委中心学习组、干部学习新干线和机关集中学习日等学习平台,并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岗位廉政教育和“深化化两个年”活动的开展,认真组织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等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提升了局党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水平。从而也有效增强了我局对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2、强化程序,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切实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局党委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如2012年江流域管理处,需要选拔1名分管水利建设的副主任。局党委明确必须通过所在单位的民主推荐产生,在民主推荐中,还要求必须有全处干部职工和单位的班子成员参加,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了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坚持用人标准,切实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局党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严格把关,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
三是坚持任用程序,切实把好决策关。如在2012年的新一轮中层干部调整和聘任期间,局党委会高度重视,在聘任调整之前,局党委认真制订新一轮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并专门建立了五个小组,由局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对原局机关每个正副科站长、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分别开展了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和谈心谈话等专题考察活动,切实把握每个中层干部的思想脉膊,然后专题召开党委会,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和研究,认真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的聘任工作。特别在讨论决定新提拔任用的干部,还主动征求局纪委的意见。切实做到“三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党委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党委会,没有征求局纪委意见的不上党委会。
3、强化监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顺利开展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局党委坚持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轮岗制度。根据区委组织人事部门的有关要求,我们对在一个单位、一个科室从事人财物管理和任职时间相对较长的重要岗位的中层干部,能严格执行中层干部的轮岗交流制度,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2012年新一轮中层干部聘任调整中,有3名中层正职进行了任职交流,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些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二是严格执行行任前公示制。实行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近年来,我局对拟提拔任用的中层副职或由副职拟提拔正职的中层干部都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而且不断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特别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能认真对待,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局党委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三是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制度。局党委在2012年新一轮中层干部聘任调整中,要求原任中层干部必须写出任期工作的书面述职述廉报告,开展述职述廉活动。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工作效能、廉洁自律、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在局机关和所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述廉。在述职述廉结束后,还进行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民主测评,使每一个中层干部自觉接受了群众评议。
四是严格执行调任审计制度。根据本局制订的内部审计制度,我局对局属基层站处的行政负责人,凡因工作变动、调任、离任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局财务科都对站处行政负责人认真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三、存在问题
总结回顾我局2012年度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与区委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和标准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如农水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干部混岗使用比较普遍;轮岗交流力度还不够大;引入竞争机制方面执行力度不够、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
四、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继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制度建设。
1、要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
2、要加大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竞争上岗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积极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完善多渠道培养、发现、使用干部的工作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3、要探索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被认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及工作责任心不强的中层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中层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加大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努力建设工作得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进我区农水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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