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法律援助工作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基层基础建设年”的活动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的中心和大局,开拓进取,务实创新,精心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公平正义。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保障,援助案件逐年递增
二、网络健全,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信息化管理步入正轨。1、法律援助工作网络进一步健全。
(1)驻甬部队团以上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加强部队法律援助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军人、军属的涉法问题,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促进部队和社会和谐稳定,“市区法律援助中心武警省市消防支队工作站”正式成立。工作站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部队官兵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对部队官兵及其家属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报送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和信息;开展法制教育和法律援助宣传;协助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相关事宜。
(2)建立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法律援助站。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区司法局和团区委研究决定,建立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法律援助站,对需要法律帮助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3)搭建劳动仲裁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在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设立免费法律咨询点,由法律援助律师轮流蹲点,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帮助职工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正确理解法律、运用法律,引导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对现场能够答复的问题予以解释答复;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引导其按规定的程序向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已累计接待咨询600多人次;解答各类咨询482例,成功调解劳动纠纷数20余起,转为法律援助程序受理案件47起,专业便捷的法律服务有力地实现了法律援助关口前移,实实在在地为群众提供了满意的法律服务,同时也一定程度上纾缓了劳动部门咨询接待的压力,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
(4)法律服务机构代为接受法律援助申请。为了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组织网络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的便民性,区属三家律师事务所和三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均作为法律援助申请接受点,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2、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信息化管理进入正轨。
(1)市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市第二代法律援助信息系统于3月份正式启用,中心克服人手少、任务重、时间紧等困难,按时完成中心基本工作信息的录入,及时将来电、来访咨询的具体内容和援助案件申请、受理、审批、指派、办理、结案、监督等环节的信息输入到系统中,做到书面办公与网上信息输入同步进行。
(2)省律师综合管理平台。省律师综合管理平台也正式启用,各律师事务所的季度报表和半年度、年度报表均要在平台上审核通过,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年度执业考核也必须在平台上审核上报,对投诉案件的登记、调查、处理也须在该平台上一一填报。
三、专项活动有序推进,扩大法律援助法律服务覆盖面
1、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援助中心主动加大服务力度,精心组织工作人员和辖区内的律师,在外来务工人员返程潮和“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月”期间,积极参与在区人力资源市场举办的职业介绍会和在南站广场举行的大型法制宣传会,针对外来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劳动合同、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各类纠纷,现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活动,向外来务工人员发放维权方面的宣传资料,并通过面对面的咨询回答进行互动交流,向外来务工人员宣传法律援助的申请范围和条件,使符合援助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时获知法律援助的途径和方式,运用法律援助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扶残助残--残疾人维权专项行动。区援助中心组织了工作人员及经验丰富的援助律师,送法律援助进市兴泰针织有限公司,现场进行了法律咨询和残疾人权利维护保障宣传,帮助残疾人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拉开了扶残助残—残疾人维权专项行动的序幕。此次主题活动,共计向企业残疾职工发放法律援助资料120余份,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0余个,发现一起法律咨询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并当场直接受理,受到了企业残疾职工的欢迎。同时,中心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法律援助便民”主题实践活动,对残疾人简化了审批手续,开辟了“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或优先优质服务等便民措施,以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3、打造特色“社区法律顾问”品牌。在承接上两年活动的基础上,全面铺开新一轮社区法律顾问合同签订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呈现出三个特色:一是顾问队伍扩大化、年轻化。选定了两家律师事务所和三家法律服务所作为受聘单位,组织了34名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的法律执业人员,为67个社区担当法律顾问。很多年轻律师都自愿加入服务队伍,成为法律顾问队伍的一支新生力量,法律顾问的平均年龄为35岁,队伍充满生气和活力。二是工作制度规范化、系统化。法律顾问要建工作台账,记录在社区开展工作的情况、工作成效等。同时,对法律顾问进行责任考评,不定期对律师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回访。三是服务内容应时化、广泛化。法律顾问除担负为社区居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社区修订完善合同、协议,参与社区重大事项或决策、帮助社区内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等职责外,还将针对性地提供房屋拆迁、物业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今年区将启动最大规模拆迁,为妥善调处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必须发挥社区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有针对性地在社区开展与拆迁工作相关的且群众较为关注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跟进矛盾纠纷调处,为社区居民释法解惑,引导他们依法维护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同时,社区法律顾问也积极参与到了“十加十社区和谐促进服务团”的工作中,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
4、组建律师志愿者队伍,开展律师志愿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法律服务活动。按照自愿报名原则,组建了一支由22名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的执业律师组成的律师志愿者队伍,对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并通过解答咨询、主动调解、诉讼代理等途径向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援助。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企业与职工的法制意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四、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知晓率
2、结合三八妇女节、助残日等有意义的节日,以及与区各部门联合举办的“外来务工月”等各类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活动,解答法律问题,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和法律援助联系卡。
3、法律援助中心自去年获得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称号后,今年又开展了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通过此次创建工作,中心的知名度进一步打响,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服务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五、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队伍建设和管理
1、以“创先争优”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在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狠抓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进一步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形象教育,认真汲取李庄案件的深刻教训,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重点突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2、科室坚持每月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做到学有内容、学有所得,学有记录,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坚持对各援助站点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行案例讨论,交流工作心得,不断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和思想素质,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同时还不定期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与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交流、案例讨论,进一步提升业务素养,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3、加强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日常指导、监督和管理,及时受理并处理举报和投诉。今年,科室两名工作人员经过培训考核,顺利取得行政执法证,科室一名工作人员入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理事,为更好地做好法律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4、以“法律援助质量年”活动为契机,认真施行《市法律援助案件全程跟踪管理细则》,运用旁听庭审、质量反馈、回访当事人、归档检查等跟踪方式,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程参与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管理。建立疑难案件咨询专家队伍,聘请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社会形象佳、热心公益事业的资深律师作为法律援助顾问律师或咨询专家律师。
5、中心对2001年来所有的归档案卷都进行了梳理,悉数纳入档案柜,并按照年份、案号顺序排列,同时罗列了归档清单移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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