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文化市场执法监督,解决文化市场突出问题,提高文化市场依法行政水平。根据省厅《关于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活动的通知》电报精神,我市于2012年7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
我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执法机构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了《办法》,并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同时把《办法》的贯彻落实作为2012年下半年文化市场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做。结合“集中执法季”活动,深入学习、把握领会了《办法》的立法宗旨和精神,更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职责和权限,建立和完善了执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执法水平。
二、及时安排部署,整顿成效明显。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四、部门紧密配合,增强执法合力。
我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执法机构积极协调了公安、工商、教育、城管、整规办、保知办等相关部门,发挥了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强化了信息沟通,开展了9次联合执法活动,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进行了认真检查,严肃查处了各类违法经营活动。
五、完善长效机制、健全管理制度。
我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执法机构对照《办法》,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完善了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和文化市场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制定加强了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的整改方案和工作制度;二是继续推行执法政务公开工作;三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文化市场监督员;四是面向社会聘请退休人员作为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五是树立培育了典型示范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带动作用;六是定期召开了公安、工商、教育、共青团、妇联、城管、社区、整规办、保知办、学校和家长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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