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通过视察,委员们认为,各级各部门十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础工作扎实,成效明显:一是建立了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其中县法那无公害蔬菜基地已被省农业厅认定为“省无公害蔬菜基地”;二是市中心区机械化生猪屠宰厂大力实施“让人民吃上放心肉”工程,规范生猪交易,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检疫,热情服务,确保“放心肉”出厂。有效防止了国家税费的流失,产生了很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他们的经验已得到省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并在全省推广;三是市直有关部门作了大量工作。如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成立有关领导机构,大力推行农药残毒检测工作,积极推动农业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等;四是各部门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正在逐步完善并投入使用。
由于目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处于初始阶段,在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面前显得软弱无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越来越强,对农产品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滞后和监管工作跟不上形势需要形成较大的反差,这个问题已凸显,必须引起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主要问题
(一)我市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食物中毒事件频繁发生,食品安全隐患很大;许多业主存在无证经营现象,经营场所脏、乱、差现象严重;学校安全意识差,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卫生条件差。市中心片区农贸集市和超市充斥着大量未经检测的农产品(含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城郊结合部食品卫生监管工作目前是一个盲点,农村基本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
1、工业污染较重,影响了农产品质量。
2、农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薄弱,滥用药物严重。
3、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的主导产品严重不足。目前我市经过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很少,“有机”食品基地没有,不能提供上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和供应严重不足,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要。
4、在农产品(含畜产品、水产品)的生产中,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低,因缺乏监控和质量检测,加之生产者从自身利益出发超标使用农药、兽药及添加剂等,致使大量情况不明的农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如种植业产品农药及农药残留和有机磷污染、畜产品兽药及兽药残留和“瘦肉精”污染、水产品药物残留及氯霉素污染等。
5、从外地运进我市的蔬菜水果目前没有到位的检疫检测措施。
(三)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处于初始阶段,起步太晚。
全省所有市地州中除市外,均已建立了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由于我市至今未成立,没有资格申请资质认证,虽然开展了部分检测工作,但检测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能按法定程序上报。这已成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瓶颈。
(四)农产品检测力量薄弱、分散。
1、2012年9月在职业技术学院筹建了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该中心计划投资397万元,实际投入80万元,经费缺口317万元。实验仪器不足,检测设备差,检测手段落后,经费缺口大。未发挥作用,更未产生效益。
2、有检测资质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畜牧局等单位只能对极少部分样品进行检测,且只能采取速测的方法进行粗略检测。由于检测成本增加等原因,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没有开展对农产品的检测工作。市畜牧局也只能对动物疫病进行检测。这种局部的检测条件不能满足形势需要。
3、检测技术人员学历参差不齐,岗位技术培训不够,专业检测实际操作水平不高,检测队伍整体素质较低。
三、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1、体制不顺。由于目前是分段管理,管理部门较多,管理分散,造成统一协调不够,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效果不明显;
2、办公经费不足,执法人员少,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3、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由于宣传不到位或执法程序不到位,执法方法欠妥,许多业主有抵触情绪。
4、虽然设立了12315举报电话或其他部门的举报电话,但很多时候电话无法打通,举报不畅。
四、意见建议
(一)要尽快建立统一的、权威的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关职能部门要抓紧申报,争取今年内挂牌,以取得相应资质,及早投入使用。
(二)建立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要求,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在建立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基础上,各县区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乡镇按经济区域建立速测机构。建议市政府提出计划或规划,加大投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三)理顺关系、整合检测资源。充分发挥各中心(实验室)设施的优势,各负其责,分类检测,尽量避免设备的重复建设。切实做到既能使检测资源合理分配,又能进行有效的协调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作为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牵头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形成初步意见报市政府统一实施。
(四)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1、对农民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效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同时要加强市民的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不安全农产品。
2、对业主加大宣传力度,建议政府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或行为规范印发给业主,使业主提高认识和觉悟,变抵触为自觉。让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3、加强舆论监督,特别要加大广播、电视和报纸的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大力宣传表彰,反面典型要坚决曝光。有关部门应在各农贸市场设立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
(五)抓好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充实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正确处理好权与利的关系,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必须杜绝不廉洁、不规范的行为。要为执法提供必要的条件。如交通工具,有关工作经费等。
(六)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作用特别是乡镇站(所)的作用,使技术人员在抓好中心工作的同时抓好自身业务。将分散执法和分段管理执法有机联系起来,强化各部门职能,组织协调,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督促到位。要动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教育管理执法人员,使其严格执法。抓好源头执法监管工作。加大监管处罚力度,特别要加大对食品行业的监管。
(七)加强防范,严把入口关,逐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加大管理力度,从源头抓好民心工程,如无公害蔬菜、卤制品等等,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对于外地蔬菜,要拟定一套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遍及全市市场的监测网络,确保不合格的农产品被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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