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租用办公设备一批,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1. 租用设备品名、数量及金额:
品 名
数量
单位
单 价
小 计
备 注
复印机
1台
打印机
1台
传真机
1台
押金
合 计
2. 付款方式:
甲方须按月付款,货款以现金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缴纳人民币壹佰元(¥100)设备押金;余下款项待甲方按上表对办公设备等验收无误后一次性付清。
3. 交货日期:
经双方协商,乙方在收到甲方押金后,必须在 年 月 日前交货,同时乙方应对所提供的办公设备保质保量,确保甲方办公的正常使用。
4. 交货地点:
5. 甲方要求:
①乙方按合同时间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办公设备,不得任意调换设备品牌,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
②在合同期内,如办公设备发生故障,可随时通知乙方,乙方最迟不超过第二天上门维修或换样机。
③合同期内,乙方对办公设备的维护保养免收一切费用。
6. 验收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上表提供的设备型号作为验收依据。若有不符,甲方可拒收,乙方应在交货次日及时做好设备的更换工作,二次更换后仍不符合条件,甲方有权拒收且乙方必须退还甲方押金。
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