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牢固树立 和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 发展观,创新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关键词: 企业民主管理;政治权利
一、 企业民主管理的现状
推进基层企业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和保障基层企业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是全面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课题。当前企业职工实现和保障民主政治的特点是: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得到坚持和发展;厂务公开普遍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初步建立;各项民主管理制度逐步完善;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但与此同时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对民主管理存在模糊认识,认为“职代会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不适应市场经济”,认为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和独立的法人实体,而民主管理则是一个政治概念,企业应该集中精力于生产经营,建立高效的生产指挥和经营机制,而不应该搞民主管理。这些错误认识严重阻碍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此外,现行的有关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滞后,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是1986年颁发的,其基础是依据《企业法》,其适用范围以及对职代会的职权内容、组织机构、运行方式等方面的规定已经严重落后。而《公司法》对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有关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而且只限于国有控股公司,造成大量其它公司制企业职工代表难以进入董事会、监事会;有的企业经营者视职工为“打工者”, 不重视民主管理,许多职工也感到自己没有主人翁的地位;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开展困难,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得不到实现和保障,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有的比较严重,有的短时间内很难解决。可见,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真正实现职工民主权利依然任重道远。
二、企业实现民主管理的重要性
扩大基层企业民主,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是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证。实行民主管理,落实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和民主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站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国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高度重视并充分体现广大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越来越多的企业经营者认识到,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不只是一个简单的经济指标,企业职工的权益应该得到保护,他们潜在的积极性和智慧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因此,让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职工的潜在能力,不但为企业创造财富,还能获得安定、和谐、兴旺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经营者的威信和指挥效率不是降低了而是更高了。
为此,现代企业管理已从“以事为本”发展到“以人为本”;从抓“纪律”扩展到关心人的“行为”;从“管治”发展到“激发能动”;从“家长式”管理发展到“共同参与”管理。现代社会的发展,已不仅仅是物质财富的积累,更重要的是人的全面发展和价值的发挥。企业民主管理的根本就是从企业实际出发,大力推进以人为本的管理,充分尊重职工、相信职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主动吸纳职工参与到各项管理之中,让职工在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从而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共同发展。
三、 党政工齐抓共管,工会肩负历史责任
实行民主管理,涉及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大量群众工作,需要党政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以笔者的实践经验,从职工群众角度考虑,企业工会要着力构建多方位、多角度的维权新格局。维护职工民主权利的重点是推进企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职代会、职工董事、监事、厂务公开、职工持股会、民主恳谈会等多种民主管理形式,并使之成为制度体系。企业工会应当主动与驻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等单位及司法部门建立联系,积极主动地宣传民主管理的性质和重要性,争取上述部门对这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民主管理是一项政治性、全面性的工作,工会作为群众组织,站在广大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主体一方,理应肩负起这项工作的重任,引导和组织职工正确维权,在维权中做到有理、有利、有节。
企业工会要积极争取党委对工会履行维权职能和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中主动进言献策,把职工群众的意愿变成规章制度,增强实行民主管理、实现职工民主权利的刚性力度。党委和行政领导对于民主管理的理解和支持,是企业民主实现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