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召开的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指出,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林业具有特殊地位,发展林业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林业的特点、国际气候谈判的形势以及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作出的科学判断,明确了新时期我国林业的新地位、新使命,符合我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战略利益,也符合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共同立场。 一、林业建设的显著成就为我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赢得主动 围绕温室气体减排等应对气候变化的核心问题,国际社会进行了一系列谈判,形成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等缔约方公认的框架文件。其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已成为各方加强合作的基础;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已成为各方共同追求的目标。 我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活动中展示了负责任大国的形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生活和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总量已处于世界前列。但中国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仍排在全球100位之后,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只相当于发达国家的1/4。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温室气体排放权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发展权。尽管如此,我国从对本国人民和世界人民负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任务,制定和实施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坚定不移地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切实努力。 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对全球森林资源的最新评估,在全球年均减少森林面积约1亿亩的背景下,我国年均增加森林面积6000多万亩,年均增量占世界的53.2%,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重大贡献。到2008年,我国森林面积达到1.95亿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0.36%。林业建设取得的显著成就,为我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赢得了主动,成为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亮点。近10年中央投入700多亿美元,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植被恢复活动,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增加森林固碳量;合理控制采伐,减少毁林,防控森林火灾与病虫害,减少源自森林的碳排放;发展生物质能源,部分替代化石能源,降低碳排放;延长木质林产品使用寿命及其储碳期,扩大其碳储量;利用木质林产品部分替代化石能源,减少化石能源的碳排放;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支撑,加大陆地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网络建设力度;发布了《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 2007年,胡锦涛主席在第15次APEC会议上提出了“建立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的重要倡议,并承诺到2010年中国森林覆盖率要达到20%,被国际社会誉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森林方案”。在2009年9月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胡锦涛主席又提出要大力增加森林碳汇,并承诺到2020年中国森林面积要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再次赢得世界各国的高度评价。国际舆论称,胡锦涛主席的减排承诺赢得世界掌声,中国让全球气候谈判出现转机。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当天报道说,中国计划增加的4000万公顷森林面积,相当于挪威的国土面积。美国前副总统戈尔说:“其他地方的很多人并不知道,近两年来,中国每年植的树是全世界其他地区加起来的2.5倍”,“我认为中国的表率作用令人印象深刻”。2009年12月,温家宝总理在哥本哈根国际气候变化大会上再次指出:“中国是世界人工造林面积最大的国家。我们持续大规模开展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大力增加森林碳汇。2003至2008年,森林面积净增2054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净增11.23亿立方米。”目前我国人工林保存面积达6168.84万公顷,居世界第一,再次表明我国参与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在利益纷争、形势复杂的国际气候谈判中,林业建设的成效为展示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国际形象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争取维护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国际环境提供了战略支持,为我国在气候变化外交领域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坚持国际气候谈判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维护发展中国家切身利益产生了直接影响。 二、积极发展林业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途径 应对气候变化,最根本的措施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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