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低碳乡建,就是要正视工业化、城市化的弊端,改变高能耗、高投入、低福利、单一化的乡村发展模式,按低能耗、低成本、高福利、多元化的思路和原则来建设乡村,建构健康农业、环保农村、合作农民的“新三农”发展取向。农民通过合作自助,可以形成低碳乡建的有效主体;城乡互动互助,是低碳乡建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在这方面的试验中,农民已承担起应有的成本;而国家、社会做得还远远不够。 一、低碳乡建的原理之一:对工业化、城市化发展道路的解构 长期以来,中国走的是以政府主导的方式,将人才、资源、资金等集中到城市,优先发展城市和工业的道路。无疑,走这条道路所取得的成绩是举世瞩目的。 然而,走这样的道路天生受到两个国内基本矛盾的制约。一是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这是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极其艰巨的根源。二是城乡二元体制矛盾与相关制度安排,既表现为城乡经济社会性质的差别,又表现为城乡发展水平的差别,并在新的形势下出现了城乡的进一步“断裂”。 这样的道路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内,还要遭受到外部因素的制约??全球化国际环境的严峻考验。经济全球化以信息化为技术特征,以资本主义制度和标准控制为规则特征,以资本自由流动而非土地、劳动力为要素特征。经济全球化在中国导致了许多相互关联的问题:外资在中国东南沿海赚取了超额利润;它与过剩劳动力结合,导致劳动力难有谈判地位;劳动力没有向外转移的更大空间;中国将长期出现劳动力、资金和产品的“三过剩”,以及由之而来的各种错综复杂的问题。 内外制约下的城市化、工业化,后果之一,是加剧了中国资源、能源的严重消耗和短缺。后果之二,是再快的城市化速率也没法很好地解决农村劳动力过剩问题,即使每年顺利转移500万以上,到本世纪中叶中国仍将有一半左右的人在农村。后果之三,是小农经济难以增收,农业难以现代化。 由于土地资源极度紧缺,政府又难以对小农提供齐全的社会保障,因而导致了土地的保障性大于其生产资料性;加上技术、资金难以进入农业生产,21世纪的中国农民仍“不得不”小农经济。小农经济严重制约了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因为能赚钱的领域在工商业等非农产业。像日本,有综合农协来保护小农的经济利益,综合农协里边除了农业,还有为之服务的金融和加工业等赚钱的领域,这样它的盈利就能内部调整和互补。而在中国,金融和加工的利润不属于农民。中国没有一个高于农户的农民主体组织来保护农民的利益,农民只是单纯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只在地里负责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的经营利润都不享有;在市场经济中,农民又很难自己经营,因为一盘散沙的个体小农没有定价权和谈判权,相互之间很容易陷入恶性竞争。比如说到一个村去收购胡萝卜,第一家八毛一斤,第二家六毛一斤,最后就可能压到三毛、两毛。可见,正是结构性的、制度性的原因,形成了那句人尽皆知的话:“增产不增收、优质不优价”。农业加入WTO,广大的小农户更是面临着残酷的挑战和无可估量的损失。 综上所述,农民在短期内要大规模增收是个小概率事件;普通村庄要城市化是个小概率事件;绝大多数农民变成市民也是个小概率事件。在小农经济难以现代化的情况下,一个“实事求是”的认识是: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准,将会终结在“丰衣足食”的水平上,或者说,当前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温饱有余,小康不足”的状况,将长期延续。然而,现在高消费的生活方式主导了整个社会价值观,在它的指引下,农民的消费欲望被吊起,却并没有满足这种欲望的手段和条件,这是个很矛盾的张力。 二、低碳乡建的原理之二:新农村建设中“新三农”取向的建构 正是因为认识到旧式城市化、工业化所造成的种种弊病,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新农村建设提到了战略高度,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战略高度。既然是建设,就有低碳高碳之分。 低碳是个当前流行的新名词,它呼应了生态文明建设。低碳本来只是指产业发展,我更愿意把它用在作为一个体系的乡村建设上。我的理解,就是要正视工业化、城市化不能解决三农问题,反而还带来了生态破坏、能源枯竭、贫富分化甚至文化冲突等严重问题,因此要改变过去高能耗、高投入、低福利、单一化的乡村发展模式,按照低能耗、低成本、高福利、多元化的思路和原则来建设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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