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问题现状分析
农村寄宿制学校成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家庭对孩子的教育与监督逐渐弱化的弊端也越来越凸显出来,学校难以完全承担起学生的个性发展及情感态度教育。首先,学校教育至今仍没有完全摆脱为升学考试所左右的窘境。调查数据显示,大多农村寄宿制学校中考结束后,应届毕业生中只有30%左右的学生升入县级重点高中,20%左右的学生进入普通高中,10%左右的学生就读各类职业技术学校。而多达30%以上的孩子则在中考结束后便走上了打工、务农之路。这些孩子虽然在时间和形式上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但由于知识储备不够,良好的意志品质没有有效形成,加之诸多的不良行为习惯,极易被迅猛发展的现实社会所淘汰。其次,家庭监督的弱化,大部分监护人对“寄宿学生”要求不严,监督不到位。他们不能对孩子的学习与健康成长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与引导,比如孩子的思想变化、学习状况,甚至班主任的定期约谈乃至家长会等最基本的监督职责都不能有效担当。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的学习自觉性、主动性、自我控制能力、辨别是非等基本能力本来就差,再加之缺乏必要而及时的督导与鼓励,必然会使他们在学习上失去动力,在思想品行上放任自流。
二、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行为习惯培养
(一)立足课改,转变观念,在课堂教学中注重学生行为习惯养成
我们的课堂教学必须改变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即从单纯注重知识传授转变为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生存、学会做人,全面培养学生具有社会责任感、健全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良好的信息素养及环境意识等,即关注学生“全人”的发展。然而,在我们的实际教学工作中,教师却普遍把学生当作任人摆布的对象,片面强调学习。
(二)强化责任,科学管理,让每一个角落都发挥育人功能
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形式特征决定了学校的管理是一项极具创造性、极富挑战性的工作。学校除了要肩负教育职责外,其中许多原本是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无形当中也转嫁到了学校的身上,甚至许多为人父母的义务也都悄无声息地落到了校长和老师的肩上。各项管理工作千头万绪,这就要求我们在管理过程中必须树立责任意识,以人为本,实行科学管理。首先,在班级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班主任的情感关怀作用。学生最初的健康个性及道德意识的培养必须是在一种充满爱心和情感互动的教育情景中进行的,只有教师对学生给予真诚的爱、理解、关怀和信任,学生才能以同样的方式和情感去关心别人、理解别人、帮助别人。这就要求班主任除了抓好教学管理外,更要努力学会如何关心、理解和尊重每一个学生,学会用无微不至的情感关怀来增强学生对生活、对学习的信心与热情以及面对挫折的勇气和乐观精神。其次,要充分发挥任课教师对学生的情感关怀作用。各科任课教师要根据学科特点深挖教材,认真研究教材当中的每一处细微的感情色彩及表达方式,严格按照新课程标准的要求科学实现每节课的情感态度及价值观目标的达成。要用真爱在教学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关怀学生的情感,教态自然、适度、得体,表情真挚、谦虚、亲切,用发自内心的、纯真的、动人的和富有感染力的情感,在课堂上形成直接的师生情感交流。第三,要充分调动生活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生活教师的责任和目标不仅仅是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机械地管理好学生的衣、食、住、行,更要把父爱和母爱渗透到每一个工作细节当中,把后勤营造成学生的“家”。同时,所有生活教师必须通过积极参加各级专业技术培训及相关理论学习,提升专业素质,努力改变自身在学生健康个性培养及情感态度教育方面的无为窘境,改变那种仅凭自身生活经验来管孩子、哄孩子的做法。在学生的后勤生活管理中,要真正把学生看成有主见、有情感的完整的人,教师不该是高高在上发号施令的权威者,而应是一名与学生有着平等地位的关心者、关爱者。
(三)搭建家校亲情平台,挖掘家庭教育的巨大潜力
寄宿制学校不是一个孤立的所在,更不是与家庭截然分开的组织,学校与家庭是一个联系广泛的共同体,学生、家长、教师都在其中成长。学校要积极构筑家校共同体,让家庭与学校共同承担教育主体责任,共同研究教育方法,共同关注孩子的品行和良好习惯的养成。首先,要尊重家长并主动及时加强联系。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对家长采取命令的态度,要和家长建立平等互信的关系。同时,联系不但要积极主动,更要及时。对孩子出现的问题和不良行为,教师要和家长一起实事求是地分析,共商教育良策,从而有效地解决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尊重家长并不等于迁就家长,对家长正确的教育观念要支持,对家长错误的教育观念要批评纠正,并可以适当的采取换位思考,站在孩子的角度来与家长沟通。其次,要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把提高家长的教育方法和水平当作教师的职责。教师要让家长明白,教育孩子不仅要依靠学校和教师的努力,也要依靠家长的协助与配合,关心自己孩子的教育,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是每一个家长应履行的社会义务。同时,家长要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不能仅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更应当注重孩子人格品行及良好习惯的培养,比如给孩子理智和理性的爱,适时培养孩子的抗挫能力,以及培养孩子克服困难、热爱劳动、热爱生活、关心他人等优秀品格。第三,积极创设家校联系机制。这是学校了解、研究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学校与家长相互理解与信任、融洽家校关系的有效渠道。学校教育要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对学生的个性及情感教育的作用。教师要保持与家长及时的联系和沟通,与家长沟通时,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学生的在校表现,对学生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了解并预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学生生活、教育的重要力量,他们的监护情况如何将直接关系到学生个性发展和情感态度的健康成长。学校在认真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做好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相关工作,形成家庭与学校的共管合力,比如建立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定期举办家长会,并适时组织好家访,深入监护人家中进行面对面沟通等等。
(四)以环境育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学校应该是一个允许学生犯错误的地方,更应该是一个人与人之间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平等相处的地方。尤其对于失去正常家庭生活的寄宿学生而言,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打造和谐校园是寄宿学生个性及情感态度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学校应该从改善寄宿生的生活环境入手,实实在在地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稳定的生活条件,把宿舍、食堂建设成真正的“学生之家”,努力建立新型良好的师生关系、同学关系,积极树立良好的校风、班风及学风,强化全方位科学管理。比如,班主任、任课教师、生活教师联手与寄宿学生“结对子”“当代理家长”等方式,共同承担寄宿生的在校监护,做孩子生活的知情者、学习的引路者、成长的保护者、情感的关怀者,使这些远离父母的学生在生活上多一些嘘寒问暖,在情感上多一些交流慰藉,让学生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和谐校园给他们带来的情感关怀。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袁贵仁部长在解读教育综合改革时强调,立德树人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之魂。因此,在我们教育人的心里,学生“求知”固然重要,但它并不是教育的全部,培养学生良好的社会生活习惯、社会适应能力和基本行为操守才是第一位的。教育不仅是教书,更重要的是培养道德操守。我想,教育寄宿学生更应当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