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 经济 全球化 国家经济主权 挑战 法律 对策
论文摘要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传统国家经济主权逐渐被削弱。从经济全球化中谋取了巨大利益的发达国家乘机侵犯原属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以牟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本文探讨了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应该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与之相抗衡,以保护中国的经济利益,维护中国的经济主权问题。
一、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经济主权面临的挑战
(一)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之下,传统的国家经济主权逐渐被削弱。削弱国家经济主权的行为集中体现为国际干涉力度的加强,包括国际组织的干涉。越来越多的主权国家趋向于谈判与对话解决彼此间矛盾,导致国际 社会 出现不少新的国际组织,这些国际组织一方面有效地提供了一个有利于谈判、对话的场所,另一方面又不断攫取国家经济主权。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组织不但侵蚀国家经济主权,有的还被置于其 管理 之下,在许多方面替代国家,行使主权国家的职能。例如欧盟,它是目前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性国际组织,也是当前经济全球化最重要的推动者之一,这种高度的一体化对于成员国来说,付出的代价就是国家经济主权的部分让渡和管理职能的外移。联合与一体化的程度越高,这种让渡、转移就越多。事实上欧盟成员国的经济主权基本上让渡给了欧盟(当然主权让渡程度的多少是由成员国自身来决定的),欧盟基本上实现了在国际上“用一个声音说话”,国际地位大大提高,但成员国的国际地位却被削弱。
二 中国在 经济 全球化时期的 法律 对策
面对日益深入的经济全球化,中国应该根据 自身的经济 发展水平与经济优势,选择最佳途径,分阶段、逐步地融入经济全球化之中,与世界经济接轨,更应该利用法律的武器,对付那些试图利用经济全球化对我国进行经济侵略的国家。 (一)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法律工作。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将全面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法律工作,全面享受世界贸易组织赋予成员国的各项权利,并遵守该组织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义务。同时要积极参与 国际经济 规则的制定与修改,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发挥我国应有的作用。
(三)完善 金融 立法,规范金融行为。1.制定与经济全球化相符的法律。经济全球化时期,全球资本流动数量之多.流窜速度之快,波动性之大,造成的严重后果,印证了国际经济和金融体系的不稳定以及现行国际金融体制的不合理性。据估计,最近几次重大的 金融危机 中,解决危机的 成本 至少相当于当事国年国民收入的1/10。而且每一次危机的“解决”,都加深了西方资本对当事国经济的渗透。这是经济市场化和资本自由化进程过快导致的。目前没有更好的办法控制金融的国际流动,为了保护我国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安全,应该加快完善金融立法的步伐。除了要对现行的金融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清除与经济全球化有关规则不相符合的法律,修改与之不吻合的法律之外,还要制订一系列与经济全球化相符的金融法律,使相关金融法律符合国际标准。2.完善金融法律监管体系,加强对国际金 融资 本的监督 管理 ,遏制国际游资的过度投机,提高对金融风险的预测、防范和救助能力,化解、降低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金融风险,使我国经济有序运行。当外资 金融机构 在中国大显身手时,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应从从业标准、注册审批程序、发展防止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等方面对其进行严密监管,特别是对于我国商业 银行 尚未开展的新金融业务,如金融租赁般资组合、商业代理、 保险 中介及消费信贷和金融衍生工具等,要制定出相应有效监管措施和程序,弥补开放后出现的监管“真空”。3.规范银行管理,建立合理、高效的银行内部管理制度。中资银行可以借鉴外资银行先进的管理经验.深化银行体制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从而增强在金融市场中的竞争力、竞争水平,特别是商业银行,必须加快改革步伐,争取早日实现业务全能化、管理现代化、机构布局合理化和人员素质高级化,以求在国际金融舞台上立稳脚跟,谋求发展。4.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我国现有的规范保险公司、 证券 行业和信托机构等的法律、法规还存在很多问题,我们不能仅仅通过限制外资金融机构的注册、审查手续、业务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来保护本国相关的行业,而是在加快金融市场化步伐的同时,要改革不规范的行业习惯做法,努力向国际化标准靠拢,使这些机构的运作规则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提高企业竞争力。5.打击金融犯罪,强化金融执法。我国《 刑法 》虽然对金融犯罪作了专门规定,但是仅有金融法规,还不能使金融违规、违法甚至犯罪的人员受到惩罚。“有法可依”固然重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更重要。只有依法办事,不循私情,才能提高我国金融法制的权威,才能打击犯罪、维护我国的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才能保障我国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所取得的金融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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