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债券发行市场
一、积极建立债券业务的横向代理关系。债券市场的发展从来都是以开放为条件的,而在封闭的环境下进行市场交易是难以形成和发展的。随着债券业的发展,债券种类逐渐增多,特别是企业债券的发行更是呈现增长趋势,要想解决地方企业债券的流通性,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应积极建立相互代理的关系,应将本地企业债券通过多种渠道打入外埠,扩大投资面,以筹措更多的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建设。
二、发展社会主义的债券投资方式。一要开拓共同投资渠道,广泛吸收全国各地的以及海外的各种投资机构。增加宏观辐射能力,在内地和边远地区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先培育一批具有“准团体会员”资格的投资机构,吸收经济实体和居民个人加入,最终汇集到全国中心交易所中去。二要创造宽松的银行投资环境。银行对债券投资的重点,应放在国家急需发展的产业、产品项目上,主要采取投资入股的方式。在企业经营状况正常,财政金融政策又无较大影响的情况下,银行不得随意转让股权。
三、建立债券发行的资信评估制度。向社会发行债券应按照国际上的通常惯例,凡发债企业必须进行信用等级评估,以确保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特别是要加强对企业发行债券质量的管理。要尽快建立有价证券信誉评估机构,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发行单位的偿债能力及债券的风险程度作出科学的论证和评估。要尽快建立出台全国统一的会计核算标准和发行者公开信息制度,发行单位在发行债券之前,首先要向代理机构和投资者公开本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和资产负债状况,使代理机构和投资者能及时了解掌握发行者的有关情况,作出正确的投资选择。
四、坚持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在坚持两个调节上,一方面要加强间接调控机制的培育,健全间接调控体系,投入新的间接调控工具,提高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主导地位,中央银行应大胆采用公开市场操作调节债券流通和货币流通。并开通信息渠道,尽快实现地区间信息共享。
五、加快债券制度建设,形成内外开通的债券运行环境。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要求,制定通用性规则,规范债券市场的整体行为,包括统一市场进出规则,明确各类债券的进出条件;统一制定竞争规则,明确对象、范围和约束机制,统一制定经营规则,实现债券市场运行法制化和有序化。
一是要加强立法工作,通过债券立法,使债券市场的发展有法可依,减少行政干预,严格按经济规律运行,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网络化。二是在债券市场的管理与操作过程中,使债券交易科学化,避免舞弊行为,提高市场效率,实行操作电脑化。三是要提高债券市场的透明度,将市场的具体问题公开化,让广大投资者共同监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