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把近代以来的欧洲称作资本主义社会,而把近代以前的欧洲则称为前资本主义
社会。确实,近代以前和近代以后的欧洲是两种不同的社会形态;但是,使用“资本主
义”这一概念只是从一个方面揭示了近代以前和以后的两种欧洲社会形态的不同。这两
种社会形态的不同还表现在其他方面,比如,如果从生产方式来看,古罗马社会和欧洲
中世纪是农业文明,而近现代的西方社会则是工商业文明;如果从政治体制看,前者相
对专制,后者相对民主;还有其他的角度。所以,为了较为全面地概括近现代欧洲的社
会属性,学者们经常将其称为“现代社会”。这里的“现代社会”,就不是一个历史分
期的概念,而是一个社会类型概念。
那么,什么是“现代社会”?结合本论文系列以前的论述,再加上本文所要谈论的内容
,我们可以说:近现代欧洲所呈现出来的“现代社会”,大概是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
的、民主化的、福利主义的、Gesellschaft的、城市化的、有机团结的、工商业的、科
学思维流行的、多元化的这么一种社会形态。显然,这样的一种社会形态并不是近现代
欧洲的专利,世界其他地区的一些社会体从早晚不等的年代开始,也属于“现代社会
”。因此,就这个概念所对应的事实来说,“现代社会”既对应近现代欧洲,也对应处
于某些年代的世界其他地区的某些社会体。由于我们先已经把“现代社会”这个概念的
大致含义确定下来,我们就可以用这个概念去对照各个现实存在的社会体。让我们假设
一些比方,比如我们可以说:公元1000年时,全世界属于“现代社会”的国家为零;公
和“现代社会”相对的概念是“传统社会”,“传统社会”的属性是:自然经济的、坐
寇性国家的、官僚权威的、缺乏社会福利的、Gemeinschaft的、乡村性的、机械团结
的、农业的、信仰性思维流行的、一元化的这么一种社会形态。我们也可以拿这个概念
去对照各个现实存在的社会体,比如根据比照结果我们可能说:公元1000年时,全世界
,这样的国家为70个。
当然,还有的社会体是属于“现代社会”和“传统社会”的混合体。
因此,在这里,“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完全是经验认知概念。
本研究系列就是试图说明:这两大社会发展阶段,或者说,这两大社会形态,各有什么
属性,互相之间有什么区别,又是如何从前一个阶段演化到后一个阶段的。
以下我们介绍4位社会学家对这同一个问题的不同论述。应该知道,这些论述都只是分
别描述了传统和现代社会的一个侧面,只有把它们综合起来看,才能获得一个对这两种
社会形态稍为全面的了解。
一、滕尼斯:Gemeinschaft到Gesellschaft。
中文中很难找到准确的词和这两个专用名词对应,而且一旦译出来,一定会产生理解上
的歧义;其实,是否把它们译成中文并不重要,通过下面的介绍我们自然会明白它们的
含义,这两个名词正相应对应着在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中占主要地位的社会关系类型。
滕尼斯是在他的名著《Gema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中提出这一理论的。简单地
说:“在乡村生活方式被肯定赞许的地方,Gemeinschaft就非常强大和有旺盛的生命力
;而在城市文化盛行的地方,则是Gesellschaft占主要地位。”1
第一,在乡村的生产生活中,Gemeinschaft的人际关系类型占优势。它主要指血缘关系
和地缘关系。
有着血缘关系的人们拥有共同的财产,以情感、共同的习惯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回忆作为
纽带;其中最重要的是父子关系,因为任何社会关系都必须有一个权威,父亲正是家庭
中的权威,他对子女负有生产生活上的指导指挥的责任。
地缘关系是由居住的相近产生的,它是乡村中家家户户间的关系。仅仅是居住的相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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