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某建筑公司承建了一个项目,在项目开工时,我丈夫经人介绍到项目工地上打工,很不幸,我丈夫在工地干活时被物件砸伤。建筑公司一直拖着不给申报工伤认定,等我们去申请工伤认定时,该建筑项目已经完工。请问,如果我丈夫被认定为工伤,还能享受到工伤待遇吗?怎么兑现呢?
读者 晏蓉
晏蓉读者:
另外,根据规定,如果该建设项目未参加工伤保险,那么你丈夫的工伤保险待遇依法应当由和他产生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承担,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用人单位和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不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你丈夫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提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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