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社会活动大致可以包括三大领域,即政治活动领域、经济活动领域和社会活动领域,与此相适应,人们的社会组织也可以分作三类,即政府组织、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如果说政府组织是第一部门,营利组织是第二部门,那么,第三部门就是各种非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总称或集合。
改革前的中国是一个高度集权的大一统社会,政府处于绝对的控制地位,从中央到地方,从大小城市到穷乡僻壤,都有党的组织和政府机构,所有人员和一切活动都在政府的控制之下;营利组织并不以盈利为目标,几乎所有的经济组织都是行政机构的附属物;非营利组织更无独立地位和自主权利,一切以政府的意志为转移。因此,在当时的情况下,如果说中国的企业不象个企业,中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企业,那么,中国更没有第三部门,所有的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都是靠财政吃饭、为政府服务的准政府组织。
改革使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是政府绝对统治地位的削弱,另一方面是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独立和发育。虽然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和社会改革相对滞后,政府的相对控制依然很强,第三部门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仍然存在很多障碍和困难,但是,营利组织的独立发展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和保障,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也逐渐成为社会进步的潮流。可以预见,随着中国社会的进步和现代化,中国的非营利组织还会有一个大的发展。
二
在中国,创办和运作非营利组织的具体途径和办法五花八门,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种:一是由原来的人民团体分化嬗变而来,以中国青少年基金会最为典型。这类组织通常都会依托原来的某个组织机构,其启动资金和运作人员往往来自原来的组织,因而与母体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二是完全由私人出资创办,天则所可以作为一个代表。这类组织没有上级主管部门,其资金、人员和活动均由自己决策;三是由个人或社会团体创办,政府或国有事业单位资助或共同创办。这类组织都有一个上级主管单位,但主管单位对其管理却视情况有很大的不同。
对于中国第三部门的理论研究也刚刚开始。最近,中国基青会组织和资助了“中国第三部门研究项目”,出版了“第三部门研究丛书”。目前,对中国第三部门的产生和发展提出了两种理论的解释,一是利用“市民社会”和“法团主义”来描述和揭示中国的“社团现象”(康晓光,1999),二是借助于“组织分析的制度主义”所提出的“形同质异”的概念进行分析(沈原等,1999)。其实,对于中国的现实,几种解释也许可以互补。市民社会的描述可以解释私人非营利组织的产生和发展;从“国家法团主义”到“社会法团主义”可以描述政府支持和管制下的社团,而“形同质异”假说则适用于解释原有组织的演变。中国的事情是复杂的,理论的思考也需要从多方面入手。
观察中国的非营利组织,有几个问题是相当重要的。一是经费来源是否独立,有无财政拨款,有财政资助的组织,通常就有政府背景,其民间性和自治性就要打一个折扣。二是组织章程的设计和实施,是独立设计制定,还是按登记部门的标准格式照抄照搬,或者根本就没有自己的章法;是照章运作,还是章程是一回事,运作是另一回事。三是领导机构和人员的遴选和更换,是内部独立选定,还是要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由主管部门推荐和委派。四是活动和财务公开性和透明度。由此来看,中国非营利组织的独立发展和规范运作还要走很长一段路程。
三
非营利组织或第三部门的成长对于中国社会的转型和改造及其在21世纪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也许,目前我们对此的认识和估计还很不足。
社会国家化和国家社会化既是我们的传统,也是我们的现实。要完成对中国社会的现代化改造,建立一个区别于和外在于国家的自主而多元化的社会,第三部门的独立和发展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也是一个重要的途径。由于立足于大政府小社会、强政府弱社会的现实基础,由于对意识形态的控制甚于对经济生活的控制,第三部门的发展空间很大,发展速度却相对缓慢。由于第三部门的独立发展是建立在个人的独立自由权利得以确立和保障的基础之上的,是随着缩小政府活动范围、限制政府自由权力和规范政府行为方式,完成对国家的改造而进行的。因而,对于21世纪的中国来说,第三部门的独立发展就带有根本的性质和决定的作用,其独立程度和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就成为中国社会进步和现代化的标志。
在第三部门的发展中,民间非营利研究机构的发展是一支重要力量。作为社会的思想库,其对中国社会的未来走向有着很大的影响。这里,我想以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的实践为基础,谈几点感受。概括起来,是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的转变。
首先,从学在官府到学在民间。改革前,中国的所有学校和研究机构都是官方机构,经费由财政拨款,人员由国家分配,工作和活动由宣传教育部门控制和管理。这样的教育和研究机构不是" 以学术发展和思想创造为目标,而是以解释政策、思想灌输和舆论控制为已任,政府对教学研究机构、教学研究经费和教学研究人员的垄断和控制,造成了罢贬百家,独定一尊,舆论一律,思想一致的结果。学者们独立思考和自由创造的空间很小,既难出现真正的教育家、大师级的学者,也很难出现真正的传世之作,反而造成了无数学者的悲剧。
思想自由是学术之生命。学问之道是求实求是求新之道,来不得半点虚假,容不下丝毫迎合,也与墨守成规、抱残守缺无缘。要做到这一点,学者必须确立独立之人格,自由之精神,以学问之事为乐,以知识之增长和科学之进步为本。只有独立的探讨,自由的思考,相互的竞争,充分的交流,方能有所成就。这一切,又以民间非营利教育和研究机构的发展为依托。只有非政府非营利教学研究机构的发展,才能为学者们的独立思考和学术创造开拓出一片自由的空间。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反复证明:“学在民间”。对此,清朝末年和民国初年的大思想家章太炎有过精辟的论述。他在致王鹤呜的信中写道,“中国学术,自下倡之者则益善,自上建之者则日衰。凡朝廷所 置,足以干禄,学之则皮肤而止。不研精穷根本者,人之情也。会有贤良乐胥之士,则直去不顾,自穷其学。故科举行千年,中间典章盛于唐,理学起于宋,天元、四元兴宋元间,小学经训,方于清世。此皆轶出科举,能自名家。宁有官吏奖督之哉?”可见,非官方、非营利教学研究机构是思想创造和学术发展的主要阵地和基本载体。天则所以经济自由主义为宗旨,以学在民间为已任,努力使自己成为学者们进行自由思想、自由探索、自由讨论的一块园地。
自由主义思想家哈耶克曾对非营利研究机构的发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在《自由秩序原理》(1960)中,他把学术自由定义为应当有尽可能多的独立的研究工作中心,聚集了一批已被证明有能力增进知识发展并专心于自己的研究工作的人士,他们能够自行确定自己的研究问题,能够不受约束地阐述和讨论已经获得的结论,而不管这些结论是否符合雇主和大众的愿望。不仅如此,其研究经费能够自主自立,因为,对研究经费的控制是科学进步的真正威胁。可见,机构独立、人员自主和经费自筹是学术自由的必备条件。天则所从成立时候起,就非常珍视自己作为一家民间学术研究机构的身份,没有为了某些权利和方便而挂靠一个上级主管单位,也没有为了经费而依附于某个营利机构;它的一切活动都是在国家法律的范围内,自主决策,自已承担相应决策的责任和义务。它的人员全部招聘,它的经费全部自筹,一部分来自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收入,一部分来自国内外机构和个人的损赠。
保持学术自由必须实行学术公开。在天则所的成立大会上,我们就确立了开放式办所的方针,它的一切学术活动和学术讨论都是公开的,对国内外以及所有人都是开放的,我们举办的150多次双周理论讨论会,既有国内各方面人士的自由出入,也有国外学者和外国在华机构人士的参加。自学术和咨询分立以后,我们还要进一步使自己的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在学者之间消除门户之见,杜绝学阀作风,创造合作氛围,开展自由讨论,另一方面,有利于在学者与大众、学者与政府之间达成相互的理解和沟通,这既有利于知识的传播和应用,也可以避免由于误解而引起的干预和麻烦,既给决策者和实践家以选择的自由和承担选择后果的义务,也给学者以自由探讨的环境和条件。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这样做还有着一个特殊的意义,它是学者自我保护的一个重要方法。
其次,从政治宣传到解释世界。为了建立和实行计划经济,必须保持思想一致和行动统一,于是建立了庞大的宣传部门和宣传队伍,教育和研究部门就成为这支队伍的一部分,被置于政府的严密管制之下,其主要任务也就变成政治动员和思想宣传。加之长期受经世济民思想的薰陶和影响,对理论联系实际的片面化和庸俗化宣传和理解,以及市场化进程中的行为失范和巨大诱惑,中国知识界并不乏人文关怀,参与意识也很强,缺乏的是独立意志和自由精神,认认真真解释世界者不多,急急忙忙改造世界者不少,很多研究机构和学者定位于幕僚阶层和社会活动家,而不是思想库和思想家,一方面是“奏章学”的泛滥,另一方面是“广告学”的盛行。因此,中国非营利研究机构的发展还面临着一个自身的改造。
其实,作为思想库,学者和非营利研究机构的基本任务是认识世界和解释世界,不是直接去改造世界,更不是去从事政治宣传和思想灌输,改造世界是政治家以及企业家和生产实践家的任务,政治宣传也是政治家和宣传家的工作。不过,解释世界的过程本身也是改造世界和影响世界。一是人们都是按照自己的认识行动的,即使一些盲目的和潜意识的行为,也是以其“默会的知识”为基础的;二是解释世界本身就是在观念形态上对世界的建构,而这一建构的过程也是建构者本身被建构;三是话语的作用和话语霸权不可小视,任何一种对世界的解释都有一套话语,必然会对人们特别是有相同话语的人们产生影响,这种影响本身就是一种对世界的改造,同时通过这种影响来改变受其影响的人们的行为,更是对世界的进一步改造。这是知识生产者改造世界的特殊方式。天则所目前还比较小,影响也不够大,但却是以学术为本,以学问看家,以认识世界和解释世界为已任,以建成中国的一个思想库为目标,并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向着这个方向前进。
再次,从注解政策到评议政府。在发展中和转型中国家,政府的作用和影响很大,政府及其官员行为的随意性也很大,政府的非规范行为往往起着逼良为娼的作用,直接阻碍着制度的变迁和经济的发展。其根本原因在于社会力量太小,社会组织太差,形不成对政府及其官员行为的应有制衡和监督。因而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往往只有政府一个声音,而无民间的不同的声音,研究机构和学者也缺乏独立性,其注意力集中于解释政策,并为其寻找理论上的依据。随着市场化的推进,非营利研究机构的独立和进一步发展,其与政府的关系就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必然会对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作为思想库,民间非营利研究机构是“社会的良知”,既要独立于企业,也要独立于政府,其对政府的关系就要保持一个超然的立场和批判的态度,既要支持政府的正确作法,也要批评政府的错误行为。对于政府的每一个政策决策和管制措施,都可以作出评论,进行成本收益分析,指出其利弊得失,使其多做善事,少做恶事。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对政府政策持批评态度,正是非营利研究组织和学者的社会责任。也许有些话目前只能在学术刊物上讲,很多传媒不能发表,但该讲的还要讲。尽管目前在很大程度上,政府和官员的行为往往没有监督和不受监督或者监督非常不力,但随着非政府机构的发展壮大,就会成为一种制衡的力量,这种情况就会逐渐改变。另一方面,作为思想库,非政府组织并非反政府组织,独立学者也不是持不同政见者,也要向政府提供战略和政策的咨询和帮助,推动政府实施正确的政策和规范自己的行为。这也是思想库产生的重要原因和存在的价值之一。在这种互动和博弈中,非政府组织也会找到自己的正确位置,壮大自己的队伍,成为中国社会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在这里,天则所一向坚持一个原则,政治家和企业家有选择的自由和决策的权力,学者有思想的自由和讲话的自由,我们的意见能否被政府接受和采纳并不太重要,也不可刻意追求,只要能讲话能发表就行,自然会有它的社会影响。我们坚信,学者和民间非营利研究机构的力量不在于政府的态度,而在于思想的力" 量和逻辑的力量。
最后,从孤立封闭到国际合作。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力量还小,发育更不充分,相互间的联系不多,与国外的联系更少,要能够使自己尽快发展壮大起来,除了在国内的努力以外,发展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是一个很重要的途径。其好处有,一是可以学习国外非政府组织成长和运作的经验,加快自身的结构调整和改造,从而使自己的管理和运作逐步规范化;二是可以取得国外的资源和资助,增强自己的实力,三是可以提高自己的地位,扩大自己的影响。凡发展较快和影响较大的非政府组织大都是这样做的,很多做得很成功,天则所对此也给予了一定的重视,与国外的一些组织建立了一定的联系,在天则所的成长和发展上起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康小光,1999,《权力的转移——转型时期中国权力的变迁》,浙江人民出版社。
2,沈原、孙五三,1999,《制度的“形同质异”——以中国基青会及其对外交往活动为例》(打印稿)。
3,Lester M. Salamon and Helmut K. Anheier, The Emerging Nonprofit Sector: An Overview. Manchester,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