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山东省物价局联合省财政厅、农业厅、金融办、保监局4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山东蔬菜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的通知》,决定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试点按照“市场运行、农民自愿”的办法,合理确定“蔬菜目标价格”。
在保费补贴方面,试点期间,为引导菜农参保,山东参照《农业保险条例》和农业保险的做法,规定试点保费由各级政府补贴80%,参保户自行承担20%,省级保费补贴由省价格调节基金承担。随着试点规模扩大和农民参保积极性的提高,将视情况逐步调低政府保费补贴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