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0-2020年)》,落实《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7〕374号)要求,按照《2017年全省“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x质联办发〔2017〕x号)的统一部署,省住建厅决定于2017年9月份在全省开展 “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提高工程质量为中心,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全面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全力服务龙江振兴。大力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落实七方主体质量责任,实施全面质量监管。在全省上下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推动龙江社会迈向“质量时代”。
二、活动主题
大力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省。
三、活动内容
(一)认真开展好“建设工程质量月”宣传活动。各市(地)要结合实际,围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主题,大力宣传普及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全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努力营造“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各市(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建建〔2017〕2号)文件精神,在本行政区域内全面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监督执法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取得成效,推动全省工程质量水平上新台阶。
(三)推行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各市(地)要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黑建质〔2017〕4号)文件要求,推行以质量行为标准化、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和监督管理标准化为核心的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培育标准化示范工程,通过典型示范、样板引路、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提高创建精品工程意识,进一步提升全省工程质量水平。
(四)积极开展工程质量服务活动。各市(地)要以 “建设工程质量月”为契机,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认真开展工程质量回访活动,积极履行保修责任,畅通工程质量诉求渠道,加大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力度,及时妥善解决工程质量投诉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地)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抽出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强化工程质量薄弱环节的监管。
(二)突出主题。各相关单位、建筑企业要围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安排,紧扣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落实七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普及工程质量知识,为“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造势。
(三)明确重点。各市(地)要以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为重点,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认真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
(四)上报总结。各市(地)要将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情况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主要内容包括:本地区 “建设工程质量月”部署情况、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情况、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情况,并于10月8日前上报省总站。
联 系 人:高xx(电话及传真)
E-mail地址:xx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