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人口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的背景、现状、意义和目的
背景:宣传教育先行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对象和主体是广大育龄群众,根本目的是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虽已进入了低生育水平阶段,但这并不完全是群众生育观念转变的结果,我们还面临着农村人口比重大、人口结构不科学,人口素质不高,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需求日益提高并趋向多元的局面和形势。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在“加强人口文化建设,推动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的讲话中指出:“全面加强农村人口文化建设,将其融入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文化建设全局,紧紧依靠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创新人口文化活动形式,不断充实活动内容,营造生动活泼、积极向上的农村人口文化氛围”。人口和计划生育宣教工作必须顺应新形势、新情况的变化,围绕中央《决定》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理念,适时调整和确立新的宣传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立足四川特色,坚持宣传教育理念、载体、内容和形式的创新,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成果和科技手段,开展具有特色的人口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加大包括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等先进的婚育观念、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识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在内的人口文化传播的力度与广度,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人口文化需求,努力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现状:XX年前后,全省各市、州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建设了生育文化干线、环线、生育文化广场、长廊、生育文化大院和生育文化中心户等多种形式的宣传阵地,全省生育文化阵地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缺乏科学规范的统一规划和督察考核,许多基层的宣传阵地建设相对零乱,档次参差不齐,“写几幅标语、挂几个灯笼、贴几张挂图、放几本书籍”成为不少宣传阵地的真实写照,而规划科学、建设规范、形式新颖、艺术性强、内容丰富、群众真正喜欢的则不多。
意义和目的:人口文化阵地建设是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人口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是在总结与吸收“百千万”工程建设的有益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的继承和发扬,提高与创新。实践证明,要解决好当前存在的各种人口问题,不仅要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而且要充分运用和依靠文化的力量,着重以文化的力量解决文化(观念)的问题。开展人口文化阵地建设的目的,就是把人口文化有效融入到人们的生育、生产和生活当中,形成浓郁的人口文化宣传氛围,以先进的人口文化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树立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观念,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是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工作生活、休闲娱乐的主要场所,在这些地方选择一些人口相对集中、人口流量较大、基础设施较好、宣传辐射面较广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环境优美、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优秀农家乐,结合全省新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整合、依托和利用各地现有的计生技术服务站(室)、“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乐”,打造一批人口文化中心、人口文化站、人口文化大院(农家乐),建立科学规范、形式多样、创意新颖、功能实用的人口文化宣传教育阵地,既可以展示本地人文特色,又能够倡导和传播人口文化,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不但具有宣传针对性强、受众面广、实效性高、点面结合、科学规范的特点和辐射示范作用,而且便于集中宣传和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为育龄群众服务,既符合中央“发展人口文化事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省委“文化强省”的要求,也是整合利用社会资源、融入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社区新家庭建设的有力举措。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理念。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关于“利用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各种文化场所和宣传途径,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文化活动”的工作要求。整合人口计生系统现有资源,依托社会资源,利用农家乐这一优势平台,创新人口文化宣传教育的载体,努力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文化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将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需求和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把群众作为人口文化宣传教育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在宣传上要坚持贴近需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群众所关心和喜欢;要寓教于爱、寓教于乐,群众乐于接受。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四川省情及本地地域人文特色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注重实效,打造特色各异、具有不同形式和不同档次的人口文化阵地。
3.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原则。全省统一规划、制作设计方案,重点选择旅游风景区、休闲经济区、新农村集中居住区
和灾后重建区的乡镇、村、社区先行试点,示范带动,逐步推进。
4.整合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依托和整合利用乡镇、村、社人口计生资源和社会资源,结合全省计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当地乡(镇)、村(社区)社会文化建设规划和新农村新社区建设,开展人口文化中心、人口文化站、人口文化大院(农家乐)三级人口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将先进的人口文化、计划生育宣传内容通过现代传输媒体,覆盖全省乡镇,进村入户。用2—3年时间,通过先行试点,规范和建设一批标准化、具有多功能、多媒体的人口文化阵地,形成多功能、广覆盖的人口文化、计划生育宣传信息网络和公共服务平台。
具体目标:2011年,在县、乡镇规范和建设100个标准化的人口文化中心,乡、村级规范和建设1000个标准化的人口文化站(室),命名10000个人口文化农家乐,大力发展人口文化大院、人口文化中心户、人口文化书屋。
三、框架体系
四、人口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
(一)人口文化大院或人口文化农家乐的建设标准(10000个)
1、由省人口计生委统一命名和统一标识;
2、在现有的基础上由当地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打造或点缀人口文化环境氛围;
3、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性病预防、生殖健康等知识信息的文图宣传品十种以上。
4、制作一个计划生育药具柜和一套孕期胎儿发育模型展示台。
5、配备广播、电视等声像宣传设备及五种以上的人口文化音像宣传品。
(二)村(社区)级人口文化站的建设标准(1000个)
1、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专栏。
2、反映人口计生工作主要任务的公益宣传画和环境气氛打造。
3、建立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性病预防、生殖健康等知识信息的各种形式的文图宣传品十五种以上的图书角。
4、制作一个计划生育药具柜和一套孕期胎儿发育科普模型及一个膳食营养搭配实物展示台。
5、配备广播、电视等声像宣传设备及五种以上的人口文化音像宣传品。
6、每年开展两次群众性人口文化活动。
(三)乡(镇、街道)人口文化中心的建设标准(100个)
1、反映人口计生主要工作的公益宣传画或专栏。
2、不同形式的木雕、浮雕等环境打造作品。
3、建立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性病预防、生殖健康等知识的各种形式的文图宣传品二十五种以上及配置有电脑的读书屋。
4、配置一套卫星远程信号接受设备、投影仪等声像设备。
5、配备一套广播、电视机声像宣传设备和十五种以上的人口文化音像宣传品。
6、制作一个计划生育药具柜和一套孕期胎儿发育科普模型及一个膳食营养搭配实物展示台。
7、每季度开展一次群众性人口文化活动。
乡(镇、街道)人口文化中心、村(社区)人口文化站、组(社)人口文化大院(人口文化农家乐)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在规划设计上要立足地域特色、运用现代科技成果、体现形式多样,将传播人口计生知识与展示当地风俗文化相结合,将传统宣传形式与现代传播手段结合,将传播文化与美化环境结合,综合运用视、听、看、读、聊等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形式,开展人口文化的传播与倡导,达到让群众知晓政策、学习知识、愉悦心情、自觉执行人口计生规定的目的。
五、人口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步骤与评估标准
2011年各市(州)选点(址)申报,进行试点;
2011年,在总结试点阵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建成20%的人口文化阵地。
2011年建成30%的人口文化阵地。
2012年建成50%的人口文化阵地。
各市州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工作规划完成建设任务,最后由省人口计生委组织评估。
六、人口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
1.宣传氛围。(1)户外要有醒目的标识、规范的人口户外宣传画、温馨的人口宣传内容、形象生动的人口文化艺术造型(部分配置)等;(2)室内设图书角或书屋,配置含有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等内容的文图宣传品、广播、电视等视、听、读宣传、学习媒介。
2.阵地建设。阵地建设规范、整洁,具体要求以前面第四条建设标准和要求为量化验收标准。
3.独具特色。(1)人口文化大院(农家乐)环境优美,具有较强的乡土气息和当地人文特色;(2)宣传阵地建设与当地环境风格有机结合,相得益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具有较强的观赏性、趣味性和艺术感染力。
4.领导重视。各地人口计生委要高度重视人口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开展人口文化传播的农家乐业主或大院户主予以支持和倾斜,共同推进人口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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