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全力打造 景区良好交通秩序,树立 良好形象,特制定优化 景区道路交通实施措施。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平安 ”、“畅通 ”建设为动力,以创建国家级山水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 5A级景区为载体,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包干,联合执法、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科学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长效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1.优化 景区道路交通,禁限大货车、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入城管理。
2.针对公交车、出租车不文明行为,项目施工车辆冒装、弃渣沿街散落、野蛮行驶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解决无序运行、管理混乱问题。
3.规范 景区交通管理,提升国家级景区形象。优化区域内全面实施交通大循环,强化对各类交通违法违规现象查处力度,提高驾驶员文明行车意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为创建国家级山水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 5A景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优化 景区道路交通的顺利实施,成立优化 景区道路交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张力任组长、副县长陈爱军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法制办、信访办、督查巡察办、公安局、市政局、交委、城乡建委、农委、商务局、发改委、旅游局、 景区管委会、 镇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由县 公室主任,交巡警大队长陈辉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三、优化区域及规范重点
(一)优化区域。优化区域为我县 景区范围路段,即: 以内所有道路。
(二)规范重点。对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和核载0.5吨以上货车、车身高2.4米以上货车实施禁限通行,规范 景区交通秩序。
1.指定车型禁限通行。禁止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和核载0.5吨以上货车、车身高2.4米以上货车在7:00至21:00进入优化区域。
2.单向循环通行。禁限车型在禁限时段内禁止进入禁限区域。禁限时段以外实行指定线路单向通行,即:以城南三角塔为入口至 岔路口路段直行和沿途各路口右转弯至城东大道通行;其他车辆单向循环通行线路与以往不变。
3.特殊车辆实行持证通行。居民日常生活品配送车、垃圾清运车、施工车辆等经审批后可持证通行,不受禁限约束。
4.蔬菜运送车辆设固定场所。将蔬菜运送车辆中转地转移至城南货运停车场,进出口必须是从三角塔进入,卸货后从停车场经三角塔出城。
四、方法步骤
优化 景区道路交通工作从4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9日)
研究制定优化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召开优化 景区道路交通工作动员大会,县电视台播放、《 报》刊登《通告》,成员单位召开物流及货运等企业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车辆巡回宣传。
优化 景区道路交通工作由县政府组织,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章行为。
1.交通设施完善组。
3.城内整治组。由县交委牵头,抽调交巡警6人、运管执法10人、市政监察8人,分3个执法队,交巡警、运管、市政各明确1人负责,加强县城内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开展客运市场整治和管理(方案另行制定)。
4.施工车辆规范组。由县城乡建委牵头,市政、交巡警、运管配合进行整治(方案另行制定)。
5.信息掌控组。由商务局牵头,发改委、 镇政府配合,负责对县城物资供应、物价波动进行监控,保障县城居民日常生活用品供应,严厉打击借机哄抬物价行为。
6.疏导稳控组。由县信访办牵头,公安局、交委、市政局、 镇政府配合。负责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解释疏导工作,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违法上访的组织者和挑头者进行教育打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工作。
8.督察巡查组。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巡察办负责,对阶段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总结经验,建章立制,确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优化交通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依法办事,强力实施。优化工作坚持教育引导为主,既要处理违章人员,又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引发社会矛盾。对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未达到预期工作目标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四)宣传到位,严格督查。大力宣传优化 景区道路交通的重要意义,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解答,争取广大驾驶员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时加大工作督查力度,确保优化方案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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