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改善和提高区域环境质量
坚持以解决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整治,进一步解决好危害群众健康的水、气等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一是组织实施安全水源行动。高度重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积极落实截污控源等保护措施,推进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确保饮用水源安全。重点抓好长潭水库水质保护工作,编制长潭水库水质中长期保护和利用规划以及底泥清淤研究报告,落实入库溪流生态湿地建设和库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各项保护措施。加大农村地区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开展农村地区饮用水源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农村地区饮水安全。
二是组织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认真落实《市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全面开展工业、交通物流、城市、农村等领域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抓好化工恶臭防治,落实外沙岩头化工区发酵合成项目退出方案,停止外沙区块发酵合成项目审批,严控岩头区块发酵合成项目审批;落实黄岩江口轻化投资区医化转医药方案;实现临海水洋化工区全面关停;落实临海川南化工区整治提升方案;严控天台、仙居、医化产业发展,力争主城区化工恶臭发生率控制在4%以内。加强绿色交通建设,全面启动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开展油气整治、机动车尾气监测和“黄标车”限行等工作。加强城乡大气污染防治,启动“烟控区”扩面工作,划定“烟控区”范围。开展秸秆野外焚烧整治。
三是组织实施清洁水体行动。编制实施水系平原河网“十二五”水环境整治规划,全面推进水系、河网、河网、河流、河流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突出抓好市区水环境整治,重点实施“河长制”试点工作,推进市区水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园区污水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推进流域工业企业达标整治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推进河道疏浚保洁和生态补水工作,力争基本消灭市区河道劣Ⅴ类水体。建立健全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机制。
四是组织实施清洁土壤行动。开展土壤调查,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推进重点区域土壤修复。加快垃圾收集和处置体系建设,完善危险废物和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系统。
二、着力深化环境污染整治,切实减少和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坚持以深化环境污染整治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点,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环境整治,切实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一是深化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按照市拆解业土壤污染整治规划和修复技术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抓好路桥、温岭两地拆解业土壤污染整治和修复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力争2012年达到农用地标准;总结使用功能调整地块经验,推广土壤污染地块调整使用功能,建设苗木基地;加大场外非法拆解打击力度,巩固场外非法拆解整治成果。开展前两轮“811”三年行动重点区域整治“回头看”行动,坚持以项目化形式推进已“摘帽”省级、市级重点区域深化整治工作,巩固“摘帽”整治成果,严防污染反弹。
二是深化重点行业环境整治。加强医化行业深化整治,制定医化行业整治标准和指导意见,积极开展外沙岩头化工区和临海川南化工区VOC污染防治试点,推进医化行业工艺改进、装备提升、末端整治和恶臭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外沙岩头化工区深化整治项目建设,进一步控制化工恶臭发生率。督促落实外沙区块合成和发酵项目退出、黄岩江口化工区转型升级、临海水洋化工区关停、临海川南化工区整治、天台坡塘搬迁和仙居医化行业整治方案。重点督促区加快出台外沙区块退出方案,并确保2012年前将合成和发酵项目全部退出。加强涉重行业污染整治,坚决淘汰无证无照企业和含氰电镀、六价铬钝化等重污染项目,加快、临海、路桥、等地电镀园区建设,开展涉重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升级改造,启动、路桥、温岭三地重金属重点防控区综合整治,完成5家重点重金属防控企业整治任务。
四是加强固废和辐射环境管理。科学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技术改造,开展重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调查和无害化处置,提高污泥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大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力度,强化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等处置单位运行监管,加强进口废物、电子废物和新化学物质管理,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防治,确保固废环境安全。巩固“放心放射源”活动创建成果,建立“放心放射源”创建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创建“绿色电磁”活动。加强辐射环境监管和矛盾纠纷调处,探索建立常备核与辐射应急管理体系,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三、着力加大生态市建设力度,切实推进环境保护城乡统筹
坚持以生态市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载体,科学谋划“十二五”各项生态环保规划,加大生态创建、“创模”和生态环保宣教力度,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努力营造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大生态创建力度。大力推进生态系列创建和绿色系列创建工作,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争天台县基本达到国家级生态县考核要求,争创省级生态县1个以上,争创省级以上生态乡镇10个以上。继续抓好生态文明试点乡镇和试点村建设工作。继续开展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群众性创建活动。
四是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加强生态文明宣传,进一步与新闻媒体合作,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正反典型,努力营造生态文明建设氛围。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完善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学校学生及社会公众的培训教育体系,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努力培树生态优先的政绩观、科学理性的致富观和健康良好的生活观。切实加强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支持各类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热心人士开展工作。
五是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深入实施《市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将环境保护工作渗透到农村各个角落。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400个以上,力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进一步加强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积极探索第三方委托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全面推进黄岩、温岭两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积极总结推广整治经验和好的做法。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市农办、市农业局等单位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培植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典型,提升农村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水平,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确保农村环境安全。
四、着力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坚持以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手段,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大比武、应急管理大演练、环境信访大排查、排污收费大考查、执法人员大培训”活动,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环境信访调处和隐患排查处置,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一是加强敏感区域和重点行业环境监管。继续加强外沙岩头化工区等医化重点区域的环境监管,强化医化企业内部管理,完善并创新监管方式,建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管实效。加强场外拆解重点区域动态监管,完善并落实以“定点、定时、定量”为重点的堵疏结合长效管理机制,开展专项环保执法活动,巩固“摘帽”整治成果。加强冶炼、重金属回收、电镀、印染、造纸等重点行业以及饮用水源、剧毒物品等重点问题的监管,认真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排查、及时消除各种环境污染隐患,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同时,重视乡镇一级环保工作,积极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环境信访调处和隐患排查处置。加强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24小时畅通“”环保举报热线,完善环境信访快速反应机制和被投诉人面商机制,完善重点信访问题化解台帐和责任落实制度,开展重大信访案件听证工作试点,提高信访调处的效率和质量,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飞行斩污”行动和义务环保协管员点单式执法活动。积极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设。建立县(市、区)交叉执法机制,开展县(市、区)交叉执法检查。开展建设项目的联动监管,加大对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乡镇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队伍;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区域联动机制,积极预防和处置跨界环境污染纠纷,进一步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遏制行政争议案件上升趋势。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环保政务管理和监督。出台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暂行规定,努力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水平。开展《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限期治理管理办法》执法检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继续抓好基本功训练,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重视环保政策调研,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五、着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切实提升环境保护能力水平
坚持以提高环保队伍整体素质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强保障,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大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和机构建设,着力保障生态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统揽全局、理清思路、真抓实干、科学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加强干部职工素质工程建设,加大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完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讲课制度,重点提高干部职工解决突出环保问题、服务经济发展、科学执法和沟通协调等实际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继续做好“双服务”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努切实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大高学历、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力度,完善环保队伍知识结构配备,推动生态环保事业发展。加大反腐倡廉专题教育、价值体系教育和警示教育力度,开展廉政党课和廉政短信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完善环保“八大权力”专项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加强关键环节权力制衡与监督,加强重点岗位的监督和绩效考评,确保权力运行的公开、公正、透明。
三是完善生态环保考核和投入机制。积极实施《市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办法》,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合力。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面实施新建项目排污权交易,启动推行原有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加强生态市建设和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完善长潭水库等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制定流域生态补偿办法。总结推广温岭农村环保投入政策,完善农村环保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确保农村环保事业发展。
四是完善生态环保长效管理机制。推广水产、砂洗等涉水行业治污设施第三方运行管理,探索开展家具、橡胶、制鞋等涉气行业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确保工业企业“三废”排放达标率。完善内河水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落实“河长制”,加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管理,确保水环境整治成效。继续实行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推动工业企业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五是完善生态环保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违法环境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加大生态环境问题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网络公众参与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保的渠道。加大生态环保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召开生态环保新闻发布会,公开重污染企业“三废”排放情况,切实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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