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示范朗读是课堂教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教师朗读能力高低直接影响着朗读教学的有效开展。为了锻炼我校教师的朗读基本功,提高教师普通话朗读水平,提升教师的综合素养,使教师们能够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充分展示自己的风采,借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我校特举行“朗读课文 展我风采”教师朗读课文比赛。
二、活动安排:
1、时间:2011年5月20日
2、地点:永胜路小学校
3、参赛人员:所有教师
4、比赛内容:在选定的课文中选择。
5、评委名单:付敏、李欣、李智慧
三、比赛方法:
1、抽取参赛文章。(在提供的朗读课文中)
2、比赛顺序由教师抽签决定。
3、比赛分语文组:郝玉荣、赵艾梅、李娜、李姝程;数学组:赵艳波、于亚辉、具春红、刘渭
4、评分方法:本次比赛采用现场打分,满分为了100分,取平均分。
5、设奖情况:语文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数学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
四、比赛要求
1、 评委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 参赛人员要认真对待,精心准备,按时参加比赛。
3、 参赛人员要遵守比赛纪律,尊重评委意见。
五、评分标准:
语言(40分):
1、教师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表达准确(不重读,不错读,不添字,不减字)。—(20分)
2、声音效果好,悦耳动听,富有节奏感。—(10分)
3、语速适合文章体裁的需要,因不熟练,每停顿一次扣1分。—(10分)感情:(40分)
1、 感情丰富,声情并茂,能再现课文情境,感情真挚,正确体现课文的思想感情。—(30分)
2、表达自然得体,。—(10分)
仪态:(10分)
教师精神饱满,能够恰当地运用身体语言,表情、态度自然。
效果:(10分)
整体效果好,有感染力,增强语言表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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