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17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政办秘〔2017〕 号)文件要求,不断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规范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
1.建立和完善保障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的制度。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重大决策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2.科学设置重大行政决策网上征求公众意见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部门网站的首页专设行政决策征求意见栏,建立畅通的有利于公众依法有序参与决策、发表意见的网上渠道。
3.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与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要将规范性文件草案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落实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规范性文件审议通过后,要依法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继续有效、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纳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后的文本。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4.进一步完善气象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根据权力清单清理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局网站公开行政权力总表、不同种类行政权力分表、责任清单表、廉政风险点公开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5.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继续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放置于行政审批窗口,并通过电子显示屏、信息查阅平台公开,同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行政审批栏目的“服务指南”子目公开。服务指南要按行使的权力项目逐项公开,内容涵盖审批项目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形式、有无年检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方便公众办事。
6.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资格公开工作。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获得的行政执法资格,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局网站向社会公开,有效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公示制度落实。
7.依法落实行政执法告知、听证、公示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前,依法采取听证或公示的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或公众的意见,保障利害关系人知情权,执法告知、听证等文书应依法送达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其中涉及公共或公众利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公示的,应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或发出听证公告,举行听证,听取公众意见,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
8.深化财政资金信息与审计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三公”经费预算与使用情况;财政专项资金年度安排、分配及使用结果。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公开内容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预算和决算支出应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要详细公开,并对“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注释说明,细化说明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深入推进审计结果通过印发书面公告、政府信息公开网、审计机关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9.推进重大业务项目信息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业务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10.加强人事管理信息公开。做好干部任前公示、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地公开气象部门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招录有关信息。
11.做好应急服务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局网站公开应急管理法规、应急预案、应急常识、预警信息、应对动态、应对结果,服务公众。重大预警信息、应急常识、应对动态、应对结果,应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及政务微博同步公开,扩大知晓面,及时服务公众安全。推动应用政务微信常态化发布重大气象预警信息,及时服务公众安全。
12.推进扶贫工作公开透明。做好扶贫政策、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以及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
三、围绕扩大政务参与推进公开
13.规范做好议案提案办理情况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网站议案提案专栏规范公开2017年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14.加强信息解读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本部门提请政府发布或本部门发布的文件,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阐述政策法规出台的背景、依据以及理解、把握、执行的关键点,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积极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15.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对涉及气象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等热点问题,应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方式进行回应,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消除不良影响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依法,为公众提供客观、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16.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加强单位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内容建设,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管好用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和政务微博、微信。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四、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
17.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栏目的设置,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保存、备查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对公民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回复、依法向其公开具体内容。
五、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8.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认真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承办人和承办单位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
19.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对本单位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办公室)
20.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国办、省办及市政府文件确定的新增重点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目录体系满足落实工作的需要,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2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平台与政务公开平台的对接。完善权力运行平台功能,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办件结果外,推进权力运行平台与政务公开平台技术对接,及时对外发布办件结果。
22.继续落实信息公开统计工作与年度报告制度。通过网络监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统计方法,及时发布通报,督促问题解决。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3.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管理的规定,严格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安全,涉密信息一律不得公开发布。
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24.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局分管领导牵头,主持政务公开协调会,每周或半月研究一次需公开的政务信息及内容,统筹安排业务科室提供、上传业务信息,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承担收集、督促、审查发布工作。
25.推进对县区气象局政务公开的指导考核与教育培训工作。市局要就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对各县区气象局进行指导,完善指导和考核方法,着力提高全市气象部门的公开水平。将信息公开列入培训科目,加大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根据需要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交流,进一步提升气象部门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
26.做好2017年度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发布的2017年度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评价标准认真组织实施,结合上一年度的工作经验,逐条逐项落实,继续推进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