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今年是全国文明交通行动三年计划第二年,我市将以此为契机,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中,凸显文明交通主题内容,着重树立交通文明新风,在全社会营造文明人行文明路、文明人驾文明车的氛围。我们真诚地希望每一位市民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从每一次出行做起,从出行的每一步、每一个动作做起,自觉规范交通行为,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一、自觉做到并劝阻他人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闯红灯、不超员超载,一起抵制危险驾驶机动车行为。
二、不开无牌、无证车,不开假牌、假证车,不遮挡、污损号牌,不疲劳开车,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正确使用灯光,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污染和破坏路面和交通设施,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头盔。
三、xx城区东至市委党校路口、南至怀黔路玻璃厂铁路桥、东南至环城路与怀新路交叉路口、西至顺溪铺收费站、北至城北加油站(湖天北路与北环路的交叉路口)的范围内,禁止机动三轮车(含电动三轮摩托车)运行。河西系商贸物流集散地,暂不执行禁行规定。广大经营业主、商铺应自觉遵守机动三轮车禁行规定,淘汰机动三轮车。
四、大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车主、驾驶人应自觉遵守城区禁行规定,进入专用停车场停车待货,严禁在城区主干道上停放,禁止驶入城区主次干道。运送生活、生产必须物品的货运车辆,必须到辖区交警大队办理特许通行证办理通行证,接指定时间、线路通行。
六、非机动车和行人出行时自觉做到各行其道、遵守信号,不占用机动车道通行。行人通过交叉路口、横过街道时,请自觉行走地下通道、过街天桥或人行横道,严禁翻越中心护栏。
七、摩托车应依次停放于人行道上指定的摩托车停车区域内,车头对外。严禁摩托车在客运车站、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场所的主干道路口、非机动车和人行道上聚集停放。
八、驾驶摩托车应自觉戴安全头盔,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行,严禁摩托车安装遮阳伞、闯红灯、逆向行驶、乱窜乱拐。
九、摩托车车主应自觉申办驾驶证、机动车号牌,办理车辆年检。市民应自觉抵制乘座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摩托车。
交通安全连万家,出行平安你我他!让我们携起手来,做文明出行使者,养文明出行习惯,树文明出行新风,为创造一个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xx城市交通环境而共同努力!
最后,祝您平安,幸福!
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