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中小学生:
自3月1日,我区已全面进入森林高火险期,现阶段全区降水偏少,气温回升较快,大风天气频繁,林地草灌含水量锐减,林内外可燃物剧增,火险隐患加大,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的《阳泉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阳政森防字(2017)5号)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我区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有效减少春季森林火灾的发生隐患,确保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区森防办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注意防火。入山踏青游玩时进入林区必须做到“十不准”:
(1)不准上坟烧纸或燃放鞭炮;
(2)不准在春耕备耕期间烧边燎堰、烧茬、烧秸杆;
(3)不准在野外吸烟;
(4)不准入山持枪狩猎;
(5)不准在野外笼火取暖,烧烤干粮;
(6)不准在林区烧木炭;
(7)不准在野外违章采石爆破;
(8)不准在野外积柴熏肥;
(9)不准烧山垦荒;
(10)不准带火种进入林区从事各种生产活动。
同时,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她)们玩火引发烧山烧林事故。
二、移风易俗,文明祭扫。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蜡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祭奠、鲜花祭奠、网上祭奠、音乐祭奠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把追忆先人的传统习俗以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如: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发现火情,科学处置。如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向当地社区、街道报告或拨打区森防办值班电话,严禁单独扑火,严禁组织老、幼、病、残、孕、中小学生进行扑火。
四、管护好林区周边环境。林区公共区域注意正确的用电、用火方法,使用电器后要随手关闭电源,各种电器周围不要堆放易燃物品;及时清理居民住宅楼内外周边的各种易燃物品,如废纸、塑料制品、垃圾等;禁止在林区景点,厕所等公共场合随便焚烧垃圾、纸张及各种易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