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人通过网络等媒体已熟知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就学费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保证自愿履行以下条款:
一、本人保证贷款时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全部真实。贷款成功后定期阅读勉县教育网教育资助栏目相关贷款政策通知;定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二、在高校毕业前保证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及时申请毕业确认,并主动与县资助中心联系。毕业后继续升学时,保证在当年7月30日前持相关证明到县资助中心申请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
三、毕业后保证每年按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本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金额,并将足额本息于每年11月30日前充值到个人借款支付宝账户中或直接到县资助中心按时还款。
四、因家庭经济好转需要办理提前还款时,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于申请还款当月1日至10日内的正常工作日,到县资助中心申请提前还款或登录在线申请系统申请提前还款,并及时与县资助中心联系。
以上条款如有违约,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惩罚责任。
承诺人:
二O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借款学生及县资助中心各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