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保卫工作精神,落实我校安全保卫工作目标责任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环境,确保学生的安全,现与门卫管理人员签订XX年保卫工作目标责任书。
1、提高警惕,坚守工作岗位。善于观察出入人员动态,对非本校教职工和学生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校内,对来访人员要认真执行登记制度。
2、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检查制度。凡出入本校人员携带的物品,均应进行检查,携出物品要凭有关处室签发出门证查验放行。
3、对出入学校的各种机动车辆,均应进行检查。
4、负责报刊、函件、包裹、汇款单的收发保管工作,及时分发,还要做好保密工作。
5、晚学后要认真检查各办公室,教室门窗是不是关好,锁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负责巡查教学区,控制可疑人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负责关闭、上锁大门,锁门后无特殊情况不开门。
7、对校内异常动态和不安全因素,要细心观察,随时记载、及时反映。树立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的意识,把案件和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8、总务处为学校安全责任部门,传达室管理人员为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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