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内容为教师的职业行为提供着“应该怎样去做、不应该怎样去做”的标准,这种标准在良心和义务感的作用下形成一种内心隐秘的命令和呼唤,使教师在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地把它作为自己的行动,特别是自身修养的指南。
教师的道德人格要对学生人格的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比如:⑴对人生有透彻而圆熟的了解;⑵对学生严格而不刻求、温和而不随便;⑶思想开朗,不以自己好恶影响学生看法;⑷学识广博,足以使学生心悦诚服;⑸有民主性,不滥用教师权威;⑹能和学生打成一片;⑺言出必行,说到做到,言行一致;⑻随时留心学生反应,具有自我修正能力;⑼讲话中保持轻松,多鼓励少训诫;⑽能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教;⑾讲课条理清晰,善用实例,活泼生动;⑿不装腔作势,不自以为是;⒀经常帮助学生解决困难;⒁对每个学生表示关怀和体贴;⒂处事公平而无私等等,这些都要给学生起到良好的影响。
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对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如此特别重要的作用。要创名校,育合格人才,必须先培养一支高尚的教师队伍。为搞好师德培训,特作如下规定:
一、全员培训,不参加培训不得上岗。
二、积极参加集体辅导(听报告、看录像),不得迟到、旷工、早退。
三、按《方案》规定内容学习,认真搞好自学、记好笔记、写好心得。
四、要做到学以至用,把学到的道德规范内化为自已的观念意识,表现为自己的行为品质,学期结束要进行一次评教活动(学生评、教师互评),评出师德标兵,予以表彰奖励。
五、对违反师德规范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即不能评为先进、不能晋升教师职务。
六、结合学习,发表有关师德方面及德育方面论文。
七、所教学生表现突出,在校内校外常做好事。
八、将培训情况记入师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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