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农村危房改造落实方法范文
按照市危改办发【】4号《市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第一批改造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县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完成,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年度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根据省、市危改改造会议精神,第一批主要完成茅草房和五保户危房改造,全县下达改造任务为50户,其中:茅草房2户(低保户);五保户一级危房48户。
二、改造对象及资金补助标准
1、改造对象:所有茅草房和剩余五保户危房。
2、资金补助:茅草房低保户户均补助2万元。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三、改造时限
四、改造要求
1、抓好危改对象的评定工作。涉及乡镇必须按照组评议—村审核—镇把关—县审批程序抓好好危改对象审定工作,同时做到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对象公开;并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做好档案资料的建立。涉及乡镇必须在年3月30日前,完成危改户房屋再次摸底调查,开展群众评议等相关资料。即摸底调查表、改前房屋照片、群众评议记录、危改户申请、审批表等档案资料。
3、认真抓好建房选址。严禁选择在施工量大和山体滑坡地段,同时严禁乱占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建房。特别是集中建设点,必须抓好选址工作。
5、从严控制建房标准。针对危房拆除重建的农户,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建造成本。严禁农户在超过自身经济承受能力的情况下,建筑超面积、超标准的房屋。
6、对五保户危房改造,要按照省、市和县办发【】2号文件和凤府发【】25号文件得要求,实行集中改造集中安置,由土溪镇负责实施,安置规模60人。在建设过程中,要结合当地实际,从设计到施工要做好抗震设防工作。
7、坚持验收标准。各乡镇工程完工后,先由各乡镇危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竣工验收,并向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县危改工作领导小组再组织财政、民政、审计、消防、建设等部门进行复查验收。
8、资金拨付及管理。资金拨付,对分散建设户,县按照补助标准拨付到乡镇,乡镇要建立专账,通过完善相关程序后由农户“一卡通”发放在危改户手中。同时根据危改户建房情况,可分期发放。对五保户集中安置点,资金由县民政局提交工程进度,县危改办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到县民政局账户,由民政局负责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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