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农资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经年12月10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暂定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隶属关系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隶属于农水局管理,为区农水局直属部门,暂由业务监察科代管,工作人员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抽调。
二、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查处全区农业违法案件,并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查处跨县区数额较大的农业违法案件;
3.依法对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全区农业执法人员和农资经营人员的业务培训;
5.负责辖区内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等经营监管;
6.负责做好执法案卷材料的管理;
7.承办上级部门及农水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相关要求
1.各抽调人员在原单位上班,原则上服从于执法大队工作安排;
2.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要保证随叫随到,以确保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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