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2011年全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在我市胜利召开,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促进环境有较大改善,按照市政府“十项”整治工作内容中城区主出入口整治要求,需对我区城区主出入口即开展店容店貌、道路平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为切实抓好该整治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任务及完成时限
整治任务:对店容店貌、道路平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做到“一店一招”,店面无广告字画;外墙粉刷美化;路面平整无破损;沿线绿化乔木与灌木有序搭配,错落有致、整齐美观,无暴露泥土和死株现象;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积存垃圾。
完成时限:从即日至2011年7月底。
二、组织机构
三、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
店容店貌、道路平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按照“以块为主、条条配合”的分工原则组织实施。
1、整治店招和外墙美化:对店面店招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执行“一店一招”标准,凡两块以上的店招一律拆除;要求店招字体无残缺、无错字、无脏污、无破损,店招必须与街道整体景观相协调;如有低俗或不文明店名要责令更名。对沿街围墙及店面之前空挡处进行外墙美化。(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2、整治道路破损和园林绿化:路面平整、无破损、无坑洼、无积水;排水无堵塞,化粪池无满溢现象;四盖(窨井、化粪池、自来水、管线)完好无损。绿化带修剪整齐,树枝修剪美观,绿化带内无废弃塑料袋、碎纸、烟头、果皮;树上无乱牵乱挂,无死株。该处绿化属市园林局管辖,区级负责协调沟通。(责任单位:区城建局)
3、整治违章搭建和占道经营: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临时建筑和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商亭予以拆除;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予以取缔;对无照占道商贩、乱堆乱放物品予以查处。(责任单位:执法分局)
4、整治店面容貌和道路环境卫生:对沿街店面实行“刮胡子、洗脸”,即全面清理店面立面上的所有广告宣传字画,要求店面外墙面、门框、门扇、卷闸门、拉闸门等上面无字画。全面清理沿街垃圾广告,要求覆盖垃圾广告的涂料颜色与其本底原色相同,没有明显色块、色斑,不影响整体美观。道路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果壳箱完好无损。(责任单位:彭家桥街办)。
四、有关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要对照整治标准,加大整治力度,加快整治进度,合理安排好整治工作必需的人员、经费和物资,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2、此次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标准高,各责任单位对应整治任务于7月底前将店容店貌、道路平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整治全部完成。
3、各责任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治工作的落实。区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直至问题解决为止,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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