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纪检委《关于上报机关服务承诺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2012年兑现服务承诺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兑现服务承诺
我局严格按照服务事项流程,办理程序和时限等运作程序,对来访和办事人员热情接待,积极主动提供规范有序的服务,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从年初以来没有发现有违反承诺的人和事,投诉为零。
二、努力突出“五项服务”
办事实行“三公开”。即实行亮牌服务,做到职责权限和服务内容公开;实行依法行政,做到办事程序和办事依据公开;推行政务承诺制度,做到办理事项和责任追究公开。积极为市民提供“五项服务”。
1、首问服务。全局所有的首问责任人在工作中均能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细致,使服务对象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2、即时服务。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办理事项做到随到随办,当场办结。
3、限时服务。对承诺过的有时限办结规定的事项从未出现超限时办结现象,都能做到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4、做到高效服务。对特殊情况的事项尽量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路远的服务对象做到优先办理。
5、做到廉洁服务,在办事中全体工作人员均能做到依法行政,廉洁奉公,从未发现有滥用职权或以权谋私现象发生。
三、认真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努力夯实民政事业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积极谋划招商引资工作,今年市政府给民政局下达500万元工作任务,截止目前,我局引进珲春市嘉航铁洗选加工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项目,预计总投资1000万元,已到位500万元,现已开工;引进市海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资金已到位;另外,我局招商引资续建项目--“市滕鑫包装制品厂”今年后续投入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设备。
为促进各项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截止目前,向上争取资金到位4176万元,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77%,为市委、市政府爱民、为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为弥补我市孤老优抚对象、城镇三无人员、流浪儿童安置等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不足,积极筹划民政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目前集市流浪儿童保护中心、儿童福利院、城市福利院为一体的民政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现已完成选址、动迁等前期准备工作,现已开工。
(二)突出改善民生主题,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为妥善安排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各界的关爱,认真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一是全力做好低保存折换发工作。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员不足等不利因素,积极配合金融部门做好低保户基础信息录入核对工作,同时,组织全局工作人员深入到社区、村屯,严格审核户主身份,确保换发工作及时、准确。
全面启动城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并完成系统操作人员培训工作,目前,全市3个街道,一个镇的城市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系统已经全部安装完成,相关部门的前置机也已经安装完毕。
五是认真做好五保供养工作。对全市农村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普查,将应保未保人员全部纳入到五保供养范围,同时,完成405名五保供养人员录入省五保供养系统工作任务。全面清查三所福利中心五保供养人员的资产,到目前为止,共回收集中供养人员土地85.9亩,现金及存款9.65万元,收缴代养人员欠账款2.04万元,还有2万元欠款待10月份到期收回,现已着手对第三农村福利中心五保供养对象的个人资产及代养人员进行核查。投入40余万元对第一福利中心旧楼进行维修,投入30余万元对第二福利中心屋顶进行了改造。为了提高火灾应急能力,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值守、排查等工作。同时,对三所福利中心进行了多次火灾应急演练,投资3万元给第一福利中心安装了火灾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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