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进一步增强流动人口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
各村(居)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舆论氛围。一是通过发放慰问信、《新市民计划生育服务卡》、宣传用品和避孕药具等形式,告知流动人口相关权利和义务。二是充分利用宣传车、横幅、展板、手机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省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办法,引导流出成年育龄妇女外出前主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入成年育龄妇女来我镇后主动交验婚育证明。三是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地方公布免费办证和技术服务机构名称、地址,方便为流动人口服务。同时开展计划生育专项宣传服务活动,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二、夯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一)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底数清、情况明是做好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村(居)要抓住春节前后的有利时机,全面提高流动人口数据统计的准确性,完整性。彻底解决流动人口漏登、漏管现象。一是要在春节前后组织镇、村(居)干部进村入户,对流动人口开展新一轮摸底调查,弄清流动情况,及时登记信息,建立健全台账,为全年的动态管理提供翔实的依据。二是要调取派出所、劳服所、卫生院的数据走访核实,及时建立档案。三是要对所辖区流入人口比较集中的企业单位、农贸市场进行一次大走访,确保流入人口一个不漏的登记到位。
(二)做好办证验证工作
各村(居)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组织对流动人口办证验证工作。对外出返乡的成年育龄妇女,未持证的,主动上门为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已领证的,要准确掌握其婚、孕、育、节育、现居住地详细地址,并与现有信息逐一核对,及时校正完善相关信息;对婚育证明过期的,要及时为其换发新证。对外出未返乡的成年育龄妇女,未持证的或证件即将过期的,提醒他们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流入成年育龄妇女已办证的进行查验,对流入未办证的成年育龄妇女下发限期补办告知书。
(三)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对节后拟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一次孕环情监测等技术服务,在服务的同时,告知她们相关权利和义务,引导她们外出后定期寄回避孕节育报告单。对节后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一是要加大宣传。在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同时,告知她们免费服务点。二是要畅通服务渠道。在流动人口、农民工集聚的社区、企业和集贸市场等场所,设立标识明显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点,为流动人口免费领取避孕药具提供方便。三是要拓宽服务形式。与企业对接,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的基础上深入企业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技术服务,并将服务情况通报其户籍地。
三、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便民维权工作
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流动人口的各项政策,关心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让流出人口安心在外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的融合。为流入人口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亲情化、市民化”服务。主动上门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务工、子女上学等实际问题。
各村(居)要切实加强春节前后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节后镇政府将就服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题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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