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构建和谐社会对于当代青年有着非常特殊的意义,不仅因为当代青年必将成为和谐社会的主要成员和受益者,更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作为独生子女,具有鲜明的代群特征,面临特殊的人生难题,从而将直接影响到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和走向。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跟踪把握以独生子女为主体的当代青年的发展状况,不断完善心理矫治、社会化养老、社团管理等机制。唯有如此,才能色更好地使当代青年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大有作为。
【摘 要 题】青少年成长与社会发展
【关 键 词】和谐社会/独生子女/机制建设
【正 文】
一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前赴后继的伟大工程。对于当代青年来说,这一伟大工程有着非常特殊的意义。
毫无疑问,当代青年必将是和谐社会的主要成员和受益者。对这一点,我们毋庸赘言。
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在现实社会中,当代青年正在成长为主力。许多年来,人们一直认为“青年代表着未来”。但近20年来社会高速发展的现实却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当今的青年已经不再仅仅是未来的代表,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已经成为我们社会现实的代表。
在当今许多朝阳产业中,青年已经成为骨干力量,占据着主体地位。网络信息、广告设计、新闻出版、律师业务、项目企划、对外贸易……对于许多青年来说,这些产业发展成熟的过程是与他们自己的成长同步的。仿佛在不经意之间,他们就学会了熟练操作中老年社会相对陌生的新器械,使用一些新语汇,以“奔腾”尺度丈量社会上的一切。经过磨炼,他们中的许多人以其年轻,更以其对新科技、新知识的熟谙,很快成为本行业的骨干和行家。早在2000年6月12日,《文汇报》就做了这样的报道:上海科研和高新技术领域形成了博士群体和企业家群体,1.8万平均年龄35岁左右的回国留学人才队伍,以其“知本”和“资本”相融合的优势,已经成为上海与世界先进水平争锋的有生力量。如果再加上那些未留学的、在国内成长起来的年轻人,这支在高新科技领域中崭露头角的青年高级人才的队伍还要更庞大。从某种意义上说,在这些新兴行业中,这些年轻人不仅代表了行业自身发展的未来趋势,也代表了行业发展的现实状况。
这些年,社会变化的幅度极大、频率极快。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这些变化都以当代青年为主要发动者。可以说,没有当代青年这一主要发动群体,就没有我们今天这样五彩缤纷的生活。
当代青年已经成为现实社会生活的代表,甚至成为标志性阶层。作为社会现实的代表,当代青年不可避免地会将自己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追求目标带入社会生活中,影响到社会规范、社会关系、社会心理,以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他们也无疑将成为中坚和主体力量。
同时,当代青年有着极其鲜明的代群特征。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他们是史无前例的独生子女,而独生子女不仅意味着一种身份,更意味着一种在特殊生长背景下形成的代群特质。独生子女这一词组中的核心词是“独”,单独、单一之义,而“和谐”一词的核心是一个“和”字,其义主要为和谐、协调。仅从字面上看,“独”与“和”差距很大。这就让人难免疑惑:以独生子女为主体如何构建和谐社会?
二
人们给予了第一代独生子女广泛的关注。“独”意味着没有兄弟姐妹,在家里不需要与年龄相仿的人分享、谦让、冲突、合作。随着独生子女一点点长大,他们身上逐步体现出一些让人不安的“代群特征”:在家是名副其实的小皇帝、小公主;优越的家庭环境、父母长辈的关爱,使其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自私、狭隘的性格;独立生活的能力很差,偏执任性,不能承受多大挫折,生命意识淡薄,缺乏责任感,组织纪律性不强,对传统的价值观念没有认同感,法律意识淡薄;部分独生子女抑郁、焦虑、孤独、自卑。
自1980年以来,学者们从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人口学、体育科学等不同学科的角度研究独生子女问题,积累了多方面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中,人们集中关注的乃是“独生子女究竟是不是‘问题儿童’”这一问题。
对此,人们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见解。
一种观点认为“独生子女是‘问题儿童’”。对“独生子女是不是‘问题儿童’”的探讨主要集中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研究虽然没有直接指出独生子女是“问题儿童”,但研究所得到的主要是负面的结论:独生子女在行为方面问题多,缺点严重。为此,1986年《光明日报》发起了全国性的独生子女教育大讨论,历时半年。专家指出,当时独生子女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营养过剩,造成发育不良;二是智力投资过剩,品德教育不足。
另一种观点认为独生子女不是“问题儿童”。1987年研究机构对吉林长春1,465名小学生及其家长、教师进行的调查表明:“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在家庭背景和心理与行为表现方面并不存在明显的差异”,“独生子女甚至比非独生子女表现得更不自私、更愿意同情和帮助他人,但独生子女表现得比较娇气和依赖性较强。”(注:转引自刘云德等:《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比较研究调查报告》,载《人口学刊》1988年第3期。)
近年来,研究者们继续跟踪研究独生子女。总体上看,学者的调研结果给了我们这样的基本信息: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没有太大的差别。独生子女不是先天性的“问题儿童”(注:孙云晓:《独生子女的问题出在哪儿》,载《新民晚报》,2004年7月8日。)。很显然,如果社会主体中的大多数人都是小皇帝、小公主,如果社会主体都以自我为中心,自私、狭隘、偏执、任性,责任感、组织纪律性不强,法律意识淡薄,抑郁、焦虑、孤独、自卑的话,那么,物质条件再丰厚,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将无从谈起。毕竟“独”与“和”之间是有着巨大差距的。因此,独生子女不是“问题儿童”,这一点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来说,也许说得上是一个大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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