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尊重劳动是社会主义社会生活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必然产物,是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规范,也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根本体现。只有以尊重劳动作为基本道德规范,才能够符合社会主义社会生活的性质和要求,保证社会生活的健康有序发展。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也是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科学概括。而尊重劳动,则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集中体现和根本要求。只有在尊重劳动的基础上,才能够形成科学的社会主义道德准则和道德生活,为社会主义的巩固和发展提供科学的道德导向。
一、算,劳动是社会主义社会生活的必然要求
尊重劳动是一种道德观念,也是一种道德规范。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劳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条件,是最为高尚、最为道德的实践活动,人类社会中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来自于劳动创造,都是劳动者劳动创造的结果。因此,“劳动应该成为世界上最受尊敬的事情,劳动者应该成为世界上最受尊敬的人们”尊重劳动,就是在思想观念上和社会生活中,重视和尊敬劳动者,重视和尊敬劳动者的劳动和劳动成果。以尊重劳动作为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还必须确立劳动在社会生活中至高无上的地位,以劳动作为调节社会道德生活的根本杠杆。
以劳动作为社会道德生活的基础,以尊重劳动作为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制度根本变革的结果,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生活的必然要求。“在我们的时代里,一切光荣都是劳动的产物”。劳动成为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途径,具有崭新的社会意义和崇高的社会地位,既是劳动者生存发展的根本手段,也是劳动者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根本方式;既具有个人意义,更具有社会意义;既具有生存性质,更具有道德内涵。只有确立尊重劳动的道德规范,劳动才能够成为“最受尊敬的事情”,劳动者才能够成为“最受尊敬的人们”,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对于劳动性质的本质变革,体现出社会主义社会生活的特点和要求,使劳动者科学确立权利与义务、公正与偏私、正义与非正义的道德界限,树立正确的道德追求,形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历史进步意义的社会主义道德生活。
以尊重劳动作为社会基本道德规范,是对人类一切优秀道德品质的必然继承和发展。人类一切优秀的道德品质和传统美德,是劳动人民在劳动中形成的,这些都能在尊重劳动的道德中得到发展和体现。社会主义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都必须符合尊重劳动的要求,都应当是尊重劳动的道德规范在不同社会道德领域的具体表现。脱离尊重劳动这一要求,社会主义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就失去了基本规定,从而也就不可能建立起科学的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更不可能形成完整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
尊重劳动,表现为对劳动和劳动成果的尊重,因而自然也是对作为社会劳动主体的劳动者的尊重,是对人的尊重,也是对人权的尊重。很显然,劳动是人的本质特征,是人的本质的表现方式;劳动权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其最大权利,是人权的最根本的内容。尊重劳动的实质,简单来说,就是尊重劳动者从事劳动创造的权利,尊重劳动者通过劳动去获取社会利益的权利。这样一种尊重,是对人的最基本而又最主要的权利的尊重,也是对人的最根本的尊重,是对人权的最根本的尊重。
二、称,劳动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必然产物
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人们总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尊重劳动的道德规范产生和实行的物质基础,尊重劳动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在社会道德生活领域的反映和体现,并反过来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巩固、发展和完善。
劳动者与社会的联系,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重要内容,科学规范这种联系和关系,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具有不同的社会身份和利益要求,各种劳动之间、劳动者之间、劳动者与社会之间,既存在着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又存在着利益差别和矛盾冲突,这同样只能以尊重劳动来限定、来规范。在尊重劳动的道德规范面前,每个具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以劳动者的身份而存在,既必须以自己的劳动和劳动成果来赢得社会和他人的尊重,又必须尊重他人和社会的劳动。各种劳动之间、劳动者之间,是一种相互尊重、相互协作的关系,而不是相互歧视和相互剥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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